色天下一区二区三区,少妇精品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日韩高清,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久最新毛片

首頁 > 上海 > 浦東新區 > 上海市居住證續簽通知,上海市居住證續辦材料申請通知單去哪弄

上海市居住證續簽通知,上海市居住證續辦材料申請通知單去哪弄

來源:整理 時間:2023-04-26 11:45:55 編輯:上海生活 手機版

1,上海市居住證續辦材料申請通知單去哪弄

1、《申請表》可以到街道社區事務服務中心領取的,辦理的時候直接填就行;2、續辦的時候重新提交下勞動合同就行;3、積分是要在辦理成功后申請。

上海市居住證續辦材料申請通知單去哪弄

2,上海居住證續辦的流程

上海居住證續辦的流程分為有效期內續辦與過期續辦。有效期內續辦,只要您準備好個人書面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即可申辦。過期續辦,如您有特殊原因造成人才居住證過期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提醒您盡量抓緊時間前往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一般情況下,過期時間越短,材料齊備通過率越高。)《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續簽的,本人應當于有效期滿前10日之內,向居住地受理點提供有關材料辦理續簽。上海居住證續辦的流程注意事項:1、學歷、住所、用人單位、合同等與申請有關的信息發生改變時,請參考首次辦理時提交的相應申請材料;2、請參考審核打分辦法,及時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書面材料。3、請至單位注冊所在地或上次申請所在的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申請續辦。逾期續辦者請至上次申請所在受理點申請續辦。(詳細材料請咨詢受理點:上海市居住證辦理地點大全)二、人才引進類居住證續辦第一步:如果合法居住證明為租房的,要先到社區服務中心去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需要房東帶上身份證和房產證一同去辦理。如果自己有房產證的,這個就很好辦了,帶上房產證去社區服務中心辦理即可。如果有直系親屬在滬有房產,需要到居委會開具寄宿證明,據說還需要到上海市公安局備案,以前寄宿證明很好開,現在很難了。第二步:再到居委會登記并拿到《居住證申領表》,這需要提供合法居住證明,如果是租房的則需以上證明,需要房東一起去幫忙辦。第三步,到區社保中心,帶好第二代身份證,在自主服務終端上,打印了過去1年的社保繳費記錄,或者上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網打印最近6個月的社保繳費記錄,并加蓋公司公章。第四步:到社區服務中心,交了前面的申領表、寄宿證明(租賃合同備案證明或者房產證復印件證明等)原件,單位勞動合同、居住證、身份證、戶口本首頁的復印件一份。在電腦內錄入了下,就搞定了。

上海居住證續辦的流程

3,上海長期居住證續簽條件

目前只有上海實行居住證自動簽注服務,這項服務是指通過信息比對,居住地、就業、繳金等信息無誤后,居住證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一、居住證自動簽注流程:(1) 到期前 30 天民警上門走訪核實具體居住地址是否發生變動,若未變動,信息系統后臺進入自動比對(2) 信息系統二次比對比對持證人的繳金、就業、婚姻等狀態是否也未曾發生變化二、是否自動簽注成功的短信通知(1) 通過以上兩項可自動注簽,短信通知已完成注簽(2) 不符合以上條件,短信提醒告知持證人到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資訊辦理(3) 持證人在居住證有效期前未收到短信通知,需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及時到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三、居住證件狀態查詢關于居住證的受理時間、簽發時間、有效期限、受理狀態、審核狀態、審核為通過原因、制證狀態、領證狀態等信息,請撥打 021- 962222 服務熱線電話,或在“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網址:http://www.962222.net )”查詢參考資料:上海市公安局推出居住證辦理便民措施 居住證可自動續簽修訂《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相關政策解讀
2013年上海實行新的居住證管理辦法,你可以登錄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查詢相關資料。 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申領 2010-09-01 來源:上海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 一、依據 “關于印發《境內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滬公發[2013]122號)(2013年6月24日)。 二、申領對象 居住在本街道、鎮(鄉)轄區內的非本市戶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境內人員。 三、申領地點 來滬人員現居住地所屬街道、鎮(鄉)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居住登記窗口(以下簡稱受理點)。 四、申領材料 1、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2、在本市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等。 五、申領手續 1、來滬人員先配合協管員進行信息預采集,然后憑《辦證通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到受理點辦理申領手續。 2、來滬人員交驗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是否齊全無誤。對材料不齊全的或有錯誤的,應當告知來滬人員,待來滬人員補齊材料后再予以辦理。 3、來滬人員到指定地點補充填寫《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表》、拍照、繳費、領證。 六、收費 根據“關于印發《境內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免費辦理,但須交付《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押金25元。 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申領 2010-09-01 來源:上海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 一、依據 “關于印發《境內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滬公發[2013]122號)(2013年6月24日)。 二、申領對象 居住在本街道、鎮(鄉)轄區內的非本市戶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境內人員。 三、申領地點 來滬人員現居住地所屬街道、鎮(鄉)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居住登記窗口(以下簡稱受理點)。 四、申領材料 1、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2、在本市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等。 五、申領手續 1、來滬人員先配合協管員進行信息預采集,然后憑《辦證通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到受理點辦理申領手續。 2、來滬人員交驗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是否齊全無誤。對材料不齊全的或有錯誤的,應當告知來滬人員,待來滬人員補齊材料后再予以辦理。 3、來滬人員到指定地點補充填寫《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表》、拍照、繳費、領證。 六、收費 根據“關于印發《境內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免費辦理,但須交付《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押金25元。 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申領 2010-09-01 來源:上海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 一、依據 “關于印發《境內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滬公發[2013]122號)(2013年6月24日)。 二、申領對象 居住在本街道、鎮(鄉)轄區內的非本市戶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境內人員。 三、申領地點 來滬人員現居住地所屬街道、鎮(鄉)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居住登記窗口(以下簡稱受理點)。 四、申領材料 1、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2、在本市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等。 五、申領手續 1、來滬人員先配合協管員進行信息預采集,然后憑《辦證通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到受理點辦理申領手續。 2、來滬人員交驗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是否齊全無誤。對材料不齊全的或有錯誤的,應當告知來滬人員,待來滬人員補齊材料后再予以辦理。 3、來滬人員到指定地點補充填寫《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表》、拍照、繳費、領證。 六、收費 根據“關于印發《境內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免費辦理,但須交付《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押金25元。 三、申領地點 來滬人員現居住地所屬街道、鎮(鄉)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居住登記窗口(以下簡稱受理點)。 四、申領材料 1、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2、在本市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等。 五、申領手續 1、來滬人員先配合協管員進行信息預采集,然后憑《辦證通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到受理點辦理申領手續。 2、來滬人員交驗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是否齊全無誤。對材料不齊全的或有錯誤的,應當告知來滬人員,待來滬人員補齊材料后再予以辦理。 3、來滬人員到指定地點補充填寫《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表》、拍照、繳費、領證。

上海長期居住證續簽條件

4,上海居住證到期了現在要補辦還是續簽

上海居住證到期,應該是續簽,正規的說法叫簽注。簽注手續,請到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如果已經過期,居住證使用功能暫停,兩個月內簽注的,恢復使用功能。如超過2個月一直不去簽注的,就作廢了。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條(依據)  為了保障境內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范人口服務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促進本市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適用對象)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可以申請積分。  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申請積分對象。  第三條(積分申請)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在線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或登記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受理機構)申請積分。  第四條(積分申請材料)  (一)持證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網上打印件);  3.持證人身份證明及戶籍證明;  4.勞動(聘用)合同;  5.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磁卡。  (二)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1.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  2.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注冊類的須在注冊有效期內),并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聘書或聘用證明;或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  在外省市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3.持證人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  4.持證人在本市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工商檔案機讀材料、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的納稅明細或最近連續3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數(須由所聘單位為其連續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且申請當月仍在所聘單位)。  5.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  持證人申請表彰獎勵加分的,由表彰獎勵主辦單位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可獲得加分。  6.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關材料。  (三)持證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積分相關待遇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結婚證;  2.配偶身份證;  3.配偶和子女戶籍證明;  4.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其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相關證明材料;  6.滿16周歲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的同住子女,應當提供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積分申請材料均須核對原件,提交復印件。  第五條(材料受理)  受理機構對用人單位遞交的積分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憑證;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用人單位補齊材料。  持證人和用人單位應當對《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材料審核)  受理機構受理積分申請材料后,按照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規定,調閱持證人的人事檔案并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1.審核持證人工作經歷、學習經歷及相關情況。  2.查驗持證人學歷學位證書。  3.核實持證人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含對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聘書或聘用證明)或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  4.核實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以及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的一致性。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作為“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的積分依據。  5.核實持證人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工商檔案機讀材料、企業納稅情況或聘用本市戶籍人員情況。  6.核實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  7.核實持證人的戶籍、婚姻、子女等信息。  對有疑問的材料,可以提請主管部門或專門機構進行核實。  第七條(積分核定與告知)  積分申請材料審核屬實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核定,并告知持證人積分情況。  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至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積分書面告知單,用人單位也可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自行打印。  第八條(積分查詢)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或者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查詢本人的積分。  第九條(積分確認與調整)  在《上海市居住證》簽注時,對持證人積分予以確認。  持證人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積分的,應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持證人積分項目發生變化導致積分下降或出現減分項目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其積分進行扣減,受理機構告知持證人積分變動情況。  第十條(積分有效期)  持證人積分有效期與《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一致。  第十一條(積分失效)  持證人《上海市居住證》簽注過期,積分同時失效。持證人《上海市居住證》被注銷時,積分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監督與復核)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全市積分申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違規材料取得的積分予以糾正,并由原受理機構告知持證人。  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對積分存在異議的,向原受理機構提交復核申請,由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復核并告知申請人復核結果;對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復核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市人才服務中心提交復核申請,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復核并告知申請人復核結果。  第十三條(相關積分指標的具體解釋)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試行期間,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范圍是指環衛領域,遠郊重點區域是指臨港地區。  第十四條(提供虛假材料的法律責任)  個人在申請積分過程中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申請材料的,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3年內不得申請積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在代辦積分申請過程中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申請材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3年內不得代辦積分申請。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實施日期)  本實施細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
文章TAG:上海上海市上海市居住證海市上海市居住證續簽通知

最近更新

主站蜘蛛池模板: 镇安县| 府谷县| 赤峰市| 扶沟县| 高要市| 石阡县| 苍山县| 凤翔县| 正蓝旗| 隆尧县| 玉屏| 会宁县| 宽城| 澄迈县| 孝昌县| 南召县| 金乡县| 汉中市| 秭归县| 酉阳| 神农架林区| 西昌市| 防城港市| 耿马| 长岭县| 剑河县| 洛浦县| 绥滨县| 确山县| 通山县| 洪洞县| 济南市| 漳州市| 拉孜县| 增城市| 桑植县| 翁牛特旗| 山西省| 定日县| 栾川县| 镶黄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