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居轉戶落戶政策2020
1、5年居住證+3年3倍社保:
需要滿足前2年按照1倍基數,后4年內36個月及申報當月按照3倍社保基數,需個稅合理對應匹配,前2年內不可以零個稅。
2、5年居住證+遠郊指定單位:
需要在遠郊衛生、教育、農業等指定領域及單位工作且被評聘為中級職稱,且專業與所聘崗位相對應;且符合市場化評價標準,持有中級職稱申報,前2年按照1倍基數繳納社保,后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按照1.3倍以上社保基數繳納,個稅合理對應匹配。前2年不可以零個稅。
3、5年居住證+中級職稱+張江科學城:
需要經張江科學城認定的單位工作滿3年,拿到張江科學城推薦函后,以中級職稱申報,社保近4年累積36個月及申報當月按照1.3倍以上社保基數,需個稅合理對應匹配,持證期間不可以零個稅,并且落戶后需承諾在張江科學城繼續工作不低于2年。
4、5年居住證+3年2倍+張江科學城:
需要經張江科學城認定的單位工作滿3年,拿到張江科學城推薦函后,近4年累積36個月及申報當月按照2倍以上社保基數,需個稅合理對應匹配,不需要中級職稱,持證期間不可以零個稅,并且落戶后需承諾在張江科學城繼續工作不低于2年。
5.、5年居住證+中級職稱+臨港新片區:
需要在臨港三地合一白名單的單位工作滿3年,申請拿到臨港管委會推薦函后,以中級職稱申報,則無社保基數要求,需個稅合理對應匹配,且持證期間不可以零個稅,并且落戶后需承諾在新片區繼續工作不低于2年。
6、5年居住證+3年1倍+臨港新片區:
需要在臨港三地合一白名單的單位工作滿3年,申請拿到臨港管委會推薦函后,近4年累積36個月及申報當月1倍以上社保基數,需個稅合理對應匹配,不需要中級職稱,且持證期間不可以零個稅,并且落戶后需承諾在新片區繼續工作不低于2年。
2. 上海居轉戶新政2020
1、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持證7年、繳納社保個稅滿84個月;
2、擁有《中級及以上技能職稱》 或 2倍以上社保;
3、最近4年累計36個月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資2倍、或個稅高于同行業中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辦者可不需要職稱;
4、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及犯罪記錄;
單位條件:
申請單位應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制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 信譽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經營、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
小提示:
1、7年時間,社保和個稅的最佳狀態是從開始的一倍以內往最后三年的兩倍左右,線性增加。
2、職稱不是必須的,且就算有職稱,也建議最后社保兩倍左右。
3、學歷和居轉戶無關(除非是走技能人員),但建議大專以上。
4、零稅,重稅等盡量少;如有,早發現早補稅,大面積的稅單有問題是居轉戶的噩夢。
上海居轉戶是最常見也是理論上相對容易實現的方式,但因為居轉戶的準備時間要7年,一旦中間不注意,就會導致最后申請的時候各種問題。
人才引進落戶
政策來源:
關于印發《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滬人社規〔2020〕27號
關于《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實施細則》的
個人條件:
1、人才
A、高層次人才(學霸人才)
B、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產業人才)
C、高技能人才(藍領型人才)
D、市場化創新創業人才(新經濟人才)
E、專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想要的人才);
2、本科學歷學歷以上學歷
3、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4、用人單位應與引進落戶的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在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引進人才一般應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對于特別優秀或者特別緊缺急需的,可適當放寬年限要求。引進人才工作地點一般應在上海。
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及犯罪記錄;
單位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應正常經營、無不誠信記錄,并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
3、上海重點機構。
非滬籍應屆生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