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落戶咨詢熱線官網
1、首先到遷入地的公安部門戶政窗口申請準遷入證明。
2、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憑、攜帶《準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并領取《戶口遷移證》。
3、申請戶口遷入的當事人攜帶身份證、《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第二聯、身份證、以及入戶地址的戶口簿到上海的公安部門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即可。
2. 上海落戶政策咨詢熱線
一、凡戶口在外地的老年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且其獨生子女或子女均在本市的,可申請來市隨子女入戶。
二、凡父母投靠子女落戶上海的,必須向本市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分局戶政科辦理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驗核后,提供復印件)。
三、申請來市隨子女入戶的老人,需具備以下證明材料:
(一)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二)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和戶口簿;
(三)子女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和戶口簿;
(四)單位或街道辦(含居委會)、村委會證明;
四、雖然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但確因病,生活不能處理且身邊無子女,需到市區投靠子女落戶的:
3. 上海落戶在線咨詢
只要符合落戶條件不管什么職業都可以的。1.持上海居住證滿7年。
1.持證期間交社保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繳納所得稅等。
4. 上海 落戶 咨詢電話
外地戶口遷往上海分為以下八種情況,所需要的手續不同,詳細材料如下:
一、外省市人員投靠本市配偶戶口
1、申請人的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申請行為應由其監護人辦理,并出具與監護人關系的憑證(如:法院判決、監護公證等)及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申請人(監護人)及入戶接受人,因本人患有嚴重疾病或年邁體弱等原因,而無法前來辦理相應手續的。應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前來辦理。
委托書應寫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4、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征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特殊情況需出具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5、入戶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等房屋有效權證(特殊情況需提供辦理申請、變更房地產權證的全部申請審批材料包括合同等);
6、經民政部門審核過的材料,須附該部門的審核手續;
7、少數民族人員,還須提供少數民族身份的有效憑證;
8、申請人的父母若原為本市知青、支內、支邊外遷的,須提供其父母知青、支內、支邊的依據及父母子女關系的原始憑證(如:父母結婚證、老戶籍資料、職工登記表、兄弟姐妹來滬審批資料等);
9、申請人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如: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等,應注明:姓名、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號碼、單位、戶口性質是農業或非農業等項目,下同)及本人居民身份證;
10、申請人在當地有無工作單位的相關有效原始憑證(如:離(退)休證、離(退)休審批表、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服務卡等無業憑證、與單位脫離關系的原始憑證及當地縣級以上社會保障經辦機構,出具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及參加社會保險起止日期的證明”和歷年來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清單對帳單等原始憑證、養老保險手冊原件);
11、申請人及配偶生育子女情況的有關原始憑證(如:獨生子女證、申領獨生子女證的審批依據、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子女情況的證明,必要時需區縣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12、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原始憑證(如:結婚證、結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離婚證、離婚判決(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目前婚姻狀況的證明等);
13、申請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憑證(如:原暫住證,現居住證等);
14、申請人配偶的全戶戶籍資料,若配偶、子女原由外省來滬的需附上來滬落戶的審批材料;
15、提供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及兒童預防接種的原始憑證(必要時還需出具其母親在醫院的產前檢查、分娩記錄的憑證和與其父母有無血緣關系的司法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