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辟制度是漢武帝時期一種自上而下的選官制度,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皇帝招聘和撤府、撤州、撤縣,漢武帝時期的選官制度是察舉system和征辟system,選官的標準主要是孝和廉,察舉分圣旨和年旨,察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員的制度,其建立始于漢武帝元光元年,征辟是皇帝和郡守選拔任用下屬的制度,察舉制度不同于先秦時期的世襲制度和隋唐時期建立的科舉制度。
察舉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高級官員根據(jù)圣旨規(guī)定的科目,通過考察向中央政府推薦學(xué)者或低級官員的一種官員選拔制度。也是推薦系統(tǒng)的精髓。察舉分圣旨和年旨。圣旨是選拔特殊人才的圣旨。歲禮是地方長官定期任命,向朝廷推薦人才。察舉的科目主要有賢德方正、孝道、國子監(jiān)博士弟子、專題等。有時皇帝用“對策”和“射策”來考核賢良正直的人。征辟是皇帝和郡守選拔任用下屬的制度。皇帝的特點和招募人才是“征”,郡守任命幕僚和幕僚是“君主”。東漢末年選官中,暴利、任人唯親、弄虛作假盛行,察舉、征辟等制度逐漸變質(zhì)。
不是,唐朝是以科舉制度為主,采取的是官制。征辟制度是漢武帝時期一種自上而下的選官制度,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皇帝招聘和撤府、撤州、撤縣。前者多為名望高、品學(xué)兼優(yōu)的名士,義務(wù)兵大多身居要職,被稱為“正君”,是最受推崇的仕途。漢武帝以前實行充軍制度,直到隋朝廢除。
3、漢武帝時期的選官制度是什么?選官標準主要是什么漢武帝時期的選官制度是察舉 system和征辟 system,選官的標準主要是孝和廉。察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員的制度,其建立始于漢武帝元光元年,察舉制度不同于先秦時期的世襲制度和隋唐時期建立的科舉制度。其主要特點是地方督撫在其管轄范圍內(nèi)隨時考察選拔人才并向上級或中央推薦,經(jīng)試用、考核后任命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