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達警告的核心是沉默權,即被告有保持沉默的權利;而我國刑法明確規定被告人有主動交代犯罪事實、配合司法調查的義務,所以我國不可能適用米蘭達警告,1,米蘭達Warning不適用于中國,準確的說,米蘭達規則肯定是只在美國適用的,是美國最高法院,米蘭達規則特指美國的申訴權制度,包括沉默權和律師在場權。
米蘭達規則特指美國的申訴權制度,包括沉默權和律師在場權。準確的說,米蘭達規則肯定是只在美國適用的,是美國最高法院。
米蘭達Miranda warning是指米蘭達最終由美國警方(包括檢察官)根據美國最高法院1966年的案件米蘭達v Arizona,在訊問刑事案件嫌疑人之前,必須明確告知其援引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權利,即刑事案件嫌疑人有“不被強迫作不利于自己的證言”的特權,但可以行使沉默權,并要求律師的協助。標志性的內容是“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一切將作為呈堂證供。”
國內沒有類似米蘭達 warning的法律。現行刑事訴訟法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實回答偵查人員提出的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首先應當問他是否犯罪,讓他陳述有罪或者無罪的情節,然后再向他發問。犯罪嫌疑人應當如實回答偵查人員的提問。但是,我們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4、從我國的國情出發,1,米蘭達 Warning不適用于中國。米蘭達警告的核心是沉默權,即被告有保持沉默的權利;而我國刑法明確規定被告人有主動交代犯罪事實、配合司法調查的義務,所以我國不可能適用米蘭達警告,2.我國刑法也有非法證據排除原則,但在實踐中,由于對犯罪嫌疑人權利保護不足,往往流于形式。在我國,犯罪嫌疑人很難提供程序違法的證據,在國外,要求司法機關證明自己沒有違法,所以司法機關要用錄像機24小時記錄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不清楚視頻是否中斷了幾分鐘,3.能否將自證其罪作為證據,就是所謂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