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損害僅因受害人的過失引發的,則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仍應承擔責任,因為損害發生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作業的高度危險性危險作業包括哪些危險作業的介紹,1、危險作業包括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破土作業、吊裝作業、盲板抽堵作業。
1、危險作業包括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破土作業、吊裝作業、盲板抽堵作業。2、危險作業是在活動過程中產生高度危險性的作業,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進行活動,才能夠控制活動中產生的危險,減少損害發生的幾率
高度危險作業是指對周圍環境具有較高危險性的活動。根民法通則的規定據,高度危險作業包括戶外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這些作業都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性。高度危險作業的擔責,須造成了他人的損害,這里包括兩個條件:一是造成了損害后果,是指因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二是這種高度危險作業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再者,高度危險作業的擔責,應是作業人沒有免責事由。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如果損害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作業人就應承擔責任。但如果損害僅因受害人的過失引發的,則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仍應承擔責任,因為損害發生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作業的高度危險性
3、危險作業一共有幾項,分別指的是什么危險作業是指對周圍環境具有較高危險性的活動。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高度危險作業包括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這些作業都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性,高度危險作業的認定,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必須是對周圍環境有危險的作業。2.必須是在活動過程中產生危險性的作業,當高度危險作業的客體在沒有被投入營運活動時,只是作為一種靜止的物體存在,一般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危險。即使造成損害,也不屬于該種責任,3.必須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進行活動的作業。高度危險作業是在活動過程中產生高度危險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進行活動,才能夠控制活動中產生的危險,減少損害發生的幾率,反之,若不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就會大大地增加危險性。這也決定了法律對此類活動在程序上有著嚴格的規定,或對這類活動有特殊的要求,賦予特別的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