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等待受理,受理通過后會收到居住證積分通知書,通知書可以去辦理業務了。
7. 上海居住證積分計算器
2022年天津市的積分落戶政策有了新的改變,其中積分的基本分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齡、職業技術水平等等方面。違法違規與犯罪是負積分的方面。大家在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積分入戶的條件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今年的積分入戶新政策。
一、積分基本分類
基本分:社會保險、居住、住房公積金、年齡、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業技能水平
導向分:職業工種
附加分:婚姻情況、獎項和榮譽稱號;退役軍人
負積分:違法違規與犯罪
二、天津積分落戶條件
1、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3、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注冊的用人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
5、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2020年申報指導分值為110分)
三、2022天津市積分落戶細則 (一)社會保險
政策內容
在津參加社會保險按險種計分,繳費滿12個月不滿36個月的,每年最高積22分,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0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3分)、失業保險(3分)、工傷保險(3分)、生育保險(3分);繳費滿36個月的,自滿36個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積28分,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2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4分)、失業保險(4分)、工傷保險(4分)、生育保險(4分);
政策解讀
1、申報人須在本市注冊的用人單位連續繳納滿一年以上社保,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其中滿一年是指: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向前數十二個月,即去年1月份到12月份;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向前數十二個月,即去年7月份到今年6月份;期間無間斷、補繳、個人窗口繳費等情況,且申請時仍屬正常繳費狀態。舉例:張三有好幾年的社保,但去年3月份的時候社保出現了補繳的情況,那么今年上半年就不能申請了,最快只能今年下半年再申請;
2、分值計算按月累積,若中間出現斷繳補繳的情況,斷繳補繳前的社保也是可以累積分數的,具體的分數,以五險為例:36個月內的分數=22*月份數/12;36個月以上的分數=66+28*(月份數-36)/12;
3、連續繳納社保的期間可以換工作單位,只要社保不斷不補即可,如張三在3月份換了工作,新老單位的社保能銜接上,那么張三在4月份是能夠申報的;另外在申報過程中的審批階段不建議換工作,審批完再換;
4、社保的分值計算由系統自動給出,不需要提供或上傳資料;
(二)居住
1、政策內容
① 在天津市租房居住,每年積6分;
② 在天津市購房居住,住房在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的,每年積10分;住房在東廂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的,每年積11分;住房在武清區、寶坻區、寧河區、靜海區、薊州區的,每年積12分;住房在濱海新區的,每年積15分;
③ 2020年4月2日前在津購房的,可選擇按老政策一次性積分,即市內及環城四區40分,郊區除濱海55分,濱海60分;
④ 申請人依法在津辦理居住證,每年簽注次,每次積6分;
2、政策解讀
① 租房加分需要租賃備案證明,因此租房的朋友一定要第一時間去所在區房管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② 租房和購房積分均是按月累積;分值同樣是上半年申請的結算到去年12月份,下半年申請的結算到當年6月份;
③ 2020年4月2日前購買的房子,根據時間長短計算分值,自行選擇按新政策還老政策執行;
④ 共有產權的房子僅限夫妻、子女、父母共有的情況可以加分,其他情況一律不加分;
⑤ 房本未下的房子,有購房合同和契稅票的情況下,可以計分;
⑥ 房本是配偶名下的,需是婚后購買的才行,婚前購買的不可使用;
(三)住房公積金
1、政策內容
繳存住房公積金不滿60個月的,每年積3分;繳存滿60個月的,自滿60個月的下一個月起,每年積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