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怎么查詢個人積分
去深圳的房屋售憑官網可以查詢積分標準,是否達到購房標準。
2. 怎樣查深圳積分
關注本地寶公眾號,里面可以查積分,查學區。
3. 深圳如何查詢個人積分
深圳積分入學的積分是怎么算的
1.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
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合同)證明材料的,按照租賃憑證(合同)載明的登記備案日期計算;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按照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計算。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積分不封頂。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的,按在本市繳納社保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屬于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設立時間計算積分(社保或營業執照二選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學位申請當年的2013年3月31日為止。積分不封頂。
4. 深圳積分查詢方法
入學積分會在官方網站公開公布,可以在學校網站上查結果。
5. 如何查深圳積分
杭州市居住積分怎么查
具體程序是:
1、先登錄“居住證綜合信息網”查詢居住證類型。在查詢框里輸入身份證號點擊“辦理狀態查詢”即可查到。以下是查詢結果頁面:如果查詢結果顯示為“臨時居住證”或“終止功能居住證”,則可通過所在單位進行類型轉換。前提是在單位就業且正常繳納社保。
2、登錄“居住證/就業登記網上申報”軟件,機構代碼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號碼并將橫—去掉,首次登錄密碼是888888。
3、點擊信息申報→個人信息申報→新增,如實填寫報表,點“保存”后“返回”。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首先暫住證制度暗含著對外來人口的某種排斥。“暫住”者,顧名思義“暫時居住”也,這就在時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暫住”需要證件,換言之,無暫住證者不得隨意“暫住”,這就在空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種種,顯然不合于統一市場的客觀要求。將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制度,有利于城鄉、城際藩籬的破除。
其次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后,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同時“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個內容:一為“臨時居住證”,二為“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
6. 怎樣查深圳積分查詢
申請人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注冊個人賬戶,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 “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個人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即可與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個人申辦委托辦理協議,委托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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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深圳個人積分怎么查詢 積分查詢
社保機構查詢:直接攜帶個人身份證及社保卡前往深圳所屬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查詢。
2社保官網查詢:登錄深圳社保網官網查詢,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即可查詢清楚。
3電話查詢:直接撥打社保服務電話12333進行查詢,告知工作人人員需要查詢社保積分的需求。
8. 深圳怎么查詢個人積分買房
購房積分系統可以在網上或直接到辦事大廳人工查詢
9. 深圳市個人積分查詢
深圳居住證積分查詢,可以登陸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網址如下:http://ga.sz.gov.cn/
或者是登陸“深圳居住證綜合信息網”都可以查詢到居住證積分情況。
輸入身份證號碼,點擊查詢就會跳出查詢信息注意如果之前辦理的是十年有效的居住證,但是從之前公司離職的話,公司把你名字取消,你的居住證類型就會變更臨時居住證。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需要在有效期滿前十五日內到現居住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延期。
10. 深圳怎么查詢個人積分入學
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合同)證明材料的,按照租賃憑證(合同)載明的登記備案日期計算;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按照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計算。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積分不封頂。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的,按在本市繳納社保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屬于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設立時間計算積分(社保或營業執照二選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學位申請當年的2013年3月31日為止。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