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剛開始跟耐克簽合同的時候,代言費并不高。金融監管部門已經表態了,要追繳暴雷理財平臺的明星代言費,看到這,有網友不經要問了,詹姆斯的代言費這么多,那么喬丹的呢,公司開支中就包括了給明星的代言費支出,用于騙取更多出借人的款項,這些所謂的明星就是想等事件熱度降下來之后,就可以降低關注度,安全的將代言費收入囊中嗎。
1、詹姆斯每年從耐克獲得3200萬代言費,“飛人”喬丹的代言費有多少錢?
詹姆斯不愧為超級巨星,在2019年,他的個人收入達到1.34億美元,高居NBA現役第一,其中耐克支付給他3200萬美元代言費,同樣屬于NBA現役第一。看到這,有網友不經要問了,詹姆斯的代言費這么多,那么喬丹的呢?其實喬丹剛開始跟耐克簽合同的時候,代言費并不高,1984年也就是喬丹的新秀賽季,說是新秀賽季,其實那一年喬丹剛和耐克簽合同時,他還一場NBA比賽都沒打。
當時耐克身陷困境,股票每股僅7美元,公司準備了250萬美元,準備分攤到巴克利、喬丹等多名運動員身上,不過,在那個時候,桑尼?瓦卡羅在會議里力排眾議,堅決要求把所有錢全部給喬丹,這一想法最終得到了當時耐克副總裁斯特拉瑟的肯定,最后,喬丹和耐克簽下了一份5年250萬美元的合同,這個合同在現在來看根本不值一提,但是在當時可是大的嚇人,要知道當時的聯盟門面,伯德和魔術師,也就是咱們常說的黑白雙煞,他們的球鞋代言合同也僅僅一年10萬美元左右而已。
不過幸好桑尼?瓦哈羅眼光獨到,喬丹在第一年光光球鞋就賣出了1.8億美元,耐克看到喬丹巨大的商業價值,并為他打造了一整條商業產品線,也就是后來的從耐克分離出來的子品牌AirJordan,AJ一經出世就炸了,而喬丹也成為了AJ的股東,并永久享受銷售分紅。因為AJ的銷量火爆,從90年代開始,喬丹差不多每年要從AJ上面能分到3000萬美元以上的分紅,
2、銀保監會表態,將依法追究P2P平臺明星代言費,明星會退錢嗎?
現在金融監管部門的表態實在是太正確了。在我國P2P平臺全部已經停止營業的情況下,而且大多數平臺都已經轉成刑事立案,要么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要么是非法集資進行刑事立案偵查,在這個大背景下,從這些違法平臺中獲利的明星們,確實應該吐出來他們的不義之財了。6月1日,銀保監會梁副主席在對外的發布會上,給記者介紹網貸機構存量風險處置情況時,表示“加快追贓挽損,依法追繳高管獎金和明星代言費、廣告費,
”尤其是已立案的999家機構,未來監管部門將依法協調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快追贓挽損進度,依法追繳高管獎金和明星代言費、廣告費。其實在之前已經有了跡象,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也有個公告,公開喊話曾代言P2P的明星們,要為自己的代言盡責,現在看來,明星拿了廣告費,拍拍屁股想走人,應該是走不了!想想之前那些明星的回復,就是一封輕飄飄的道歉信,沒有實質性的后續舉措,這怎么行呢?他們拿的是出借人的血汗錢啊!這些所謂的明星就是想等事件熱度降下來之后,就可以降低關注度,安全的將代言費收入囊中嗎?杜海濤和汪涵不就是這么做的嗎?到現在都沒有實質行動!回顧下,自2014年以來,就有范冰冰、黃曉明、汪峰、那英、張鐵林、張涵予、王寶強、汪涵、劉國梁、杜海濤、唐國強、李湘、唐嫣、胡歌等超過20位明星為P2P代言或宣傳過。
在事發之后,大多數明星都避而不談以往的代言經歷,或者僅僅是使用工作室名義發一封所謂的道歉信就罷了,一般都是說,已經結束代言責任,未來后續會跟蹤協助幫忙。之后就啥也沒有了!其實明星代言的公司或者產品,如果僅僅是質量問題,造成消費者或客戶損失的,可以不承擔太多的責任,但是如果是引發了經濟詐騙或者非法集資詐騙,那就是應該承擔自己代言的相關責任。
雖然法律上的相關爭議比較大,但是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應該有著更高的道德要求,那最起碼就是將代言費退出來,讓哪些粉絲少受點損失,自覺就應該做,同時我們細細看這些明星索拿的代言費的來源,其實就是出借人的出借款。那些平臺的違法行徑能看到,違法平臺拿到出借人的款項之后,就采用各種騙術,進行自融或者挪用,最終將出借款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