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今后你打算在深圳地區工作,那么就可以在深圳地區參保社保,如果說不打算在深圳地區工作,那么去到一個新的地方,也可以將這個現在正在交的社保和之前交的社保,合并轉移到一起之后,然后再共同轉移到新的工作地區,比如說你的戶口所在地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在東莞上班,按道理東莞的企業就應該為你繳納社保,這沒有什么難辦的。提幾點建議供你參考,第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問題。基本養老保險賬戶,是指個人第一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以本人身份證號碼作為標識,由社會保險機構作為記錄個人繳費情況,存儲個人繳費本金,利息和繳費總額的唯一依據,一個身份證號碼只能辦理一個養老保險基本賬戶。
同時因為工作變動,轉移個人社保關系的基本依據;辦理退休時,是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退休金的唯一依據,簡單來說,養老保險的基本賬戶,就是個人賬戶,是參保者在社保部門辦理的養老保的“戶口”。第二,在東莞上班,應該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之所以要提出養老保險基本賬戶的問題,就是因為養老保險基本賬戶,是我們繳納養老保險的唯一依據。
以前在深圳繳納的社保,但是到東莞上班后,社保就應該由用人單位為你繳納,但是要繳納社保,就必須將深圳的社保關系轉入東莞,用人單位才能辦理辦理你的社保繳納手續,第三,如果達到無法轉移社保關系的條件,可在東莞辦理臨時賬戶如果男性達到50歲周歲,女性達到40周歲,你在深圳的基本養老關系已經無法轉移,那這鐘請況,就只能由用人單位在東莞幫你開設臨時賬戶,繼續繳納社保,待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可將東莞臨時賬戶的資金轉移歸集到基本賬戶,辦理退休。
如果要在深圳辦理退休,那必須在深圳繳費滿10年以上,如果在深圳東莞都沒有達到10年以上,達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達到15年,可將社保關系轉移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總之,現在東莞上班,以前在深圳繳納了社保的,應將社保關系轉到東莞的工作單位繼續繳納社保;如果已經超過轉移社保關系的年齡限制,可在東莞辦理臨時賬戶,繼續繳納社保,辦理退休時,將社保關系轉移歸集到基本賬戶辦理退休。
2、東莞與深圳社保怎么合并在一起?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樓主你好,如果你在東莞和深圳都參保這個社保了,并且有重復的交費,那么這種情況下在社保轉移合并之前,必須要將重復的交費,退出之后才能夠進行轉移合并。但是如果并沒有重復的交費,也就是說你之前在東莞工作,那么之后跑到深圳工作了,只不過就是,之前在東莞工作的社保關系沒有轉移到深圳地區,那么這種情況就可以完全的進行轉移,因為一般情況下在離開工作單位之后,那么你的個人社保就處于一個封存狀態,那么這個時候就可以正常的進行轉移了,
而且每個人的社保,都是要根據自己工作地點的變換正常的進行轉移,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而且是不受任何時間和地域限制的。也就是說今后你打算在深圳地區工作,那么就可以在深圳地區參保社保,如果說不打算在深圳地區工作,那么去到一個新的地方,也可以將這個現在正在交的社保和之前交的社保,合并轉移到一起之后,然后再共同轉移到新的工作地區,比如說你的戶口所在地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3、我在深圳買了六年社保,現在準備去東莞工作,社保怎么處理呢?
我給你提供一下建議,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根據當前國家的有關規定,在一個地方社保連續繳納達到十年的,到退休時可以把在其他地方繳納的社保轉到繳費年數長的地方辦理退休,也可以根據個人的意愿轉回自己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這個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采用不同辦法辦理,你目前在深圳買了六年社保,可以暫停掛靠,到東莞后再買東莞的社保,到時候根據你個人的實際情況再決定轉續合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