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Yes行政行政機關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記錄當事人的違法事實和理由,\r\n行政處罰決定書它必須蓋有行政處罰哪個作出了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法律法規中有嚴格的規定和要求,與行政處罰有較大區別,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由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最重要的執法文書也是最后一份。
法律解析: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n1、當事人的姓名和地址;\n2。事實和證據;\n3,處罰類型和依據;\n4、處罰方式和時限;\n5。-2處罰作出決定的組織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n法律依據:行政 處罰Law: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n (1)當事人的名稱、地址;(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n(3)行政處罰類型和依據;\ n(4)行政處罰履行的方式和期限;\n (5)不服-2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和期限;\n (6)做出決定的組織名稱-2處罰-2/以及做出決定的日期。\ n行政 -1決定書必須加蓋作出決定的機關的印章-2處罰。
是。行政處罰決定書Yes行政行政機關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記錄當事人的違法事實和理由。行政 處罰決定書是最重要的行政處罰文書,是嚴肅的、強制性的、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的文書,也是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財產的依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法律法規中有嚴格的規定和要求,與行政處罰有較大區別。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由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最重要的執法文書也是最后一份。行政執法機關在作出行政 處罰決定時應符合相關文件的要求,特別重大行政 處罰案件或作出較重、較輕或減輕處理/。行政 處罰文件中還應寫明通知的名稱、文號和送達時間處罰。
城管行政-1決定書的內容是-2處罰Law中規定的內容,即:\ N第39條行政如果機關給行政 處罰-2/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r\n(一)當事人的名稱、地址;\r\n(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r \ n(3)行政處罰類型和依據;\ r \ n(iv)行政處罰履行的方式和期限;\r\n (5)不服-2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和期限;\r\n (6)做出決定的組織名稱-2處罰-2/以及做出決定的日期。\ r \ n行政 處罰決定書它必須蓋有行政處罰哪個作出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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