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面前,家委會代表家長;在家長面前,家委會為學校代言。我認為,成立家委會是很有必要的,但家委會不能是個虛架子,要切實履行職責,如果每個家委會代表都只想著當代表能有什么好處,那么這樣的家委會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如果成為家委會成員,與老師的關系會更緊密,因為收班費、采買班級用品等工作都需要家委會成員來做。
1、孩子的班級馬上要選家委會成員了,加入家委會對孩子有益嗎,是否有必要加入家委會?
如果成為家委會成員,與老師的關系會更緊密,因為收班費、采買班級用品等工作都需要家委會成員來做。有些消息能提前得知,這對小升初、中考的學生尤為重要,除了采購和收班費、記錄開銷,家委會成員在學校舉行活動,需要志愿者時還要“挺身而出”。比如拍照、剪輯視頻,制作PPT等,都需要家委會成員來做,對孩子還是有一定益處的,家委會家長積極支持老師工作,老師自然也會投桃報李,對家委會成員的孩子更關注一些。
有些活動,可能會多給這些同學機會,別說老師這樣做不公平,誰都愿意給相信自己、支持自己的人關照和機會,老師也是人,管理班級自然希望能得到有資源的家長支持,這樣班級活動更精彩,學生受益,老師活動評比也有面子。我家孩子學校舉辦美食節、六一親子環保時裝展,采購、準備的基本都是家委會成員家長,對孩子也是很好的體驗和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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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怎么看待家委會的存在?
蘇州某小學家委會集體翻船該校一年級14個班,14個家委會商量好,在各自班級群發通知,讓家長報名購買班服,說是跟學校商量后決定的,班服有幾種款式,每個班可以自選一種,通知還特別強調,不強迫購買,但今年春游時會會統一穿班服,不穿校服,便于學生集體活動,然后所有的家長都報名了,當時有人提出質疑,有校服為何還要買班服,質疑被無視。
然后,家委會宣布全員購買,在家長群里發某寶鏈接,好家伙,打開是一家服裝店,其中一款商品名稱就是“XX小學班服”,你們這是商量好了來的嗎?每套標價780元,比校服還貴,實際就一件外套和一條褲子,大概算了一下,每班50多人共800人左右,總價60多萬,3天后,大部分家長已經下單,群里又來新通知,學校取消統一購買班服,為不影響學校聲譽,家長自行決定是否購買班服。
實際上是有人舉報到教育局,但學校聲明未對家委會任何授意,教育局勒令學校整改,有的班級家委會被家長罵到解散,但后來大部分班級的家委會還是私下組織買了,因為很多訂單已經發貨。整個過程,周密安排,明顯是準備好的套路,很難不讓人懷疑有人謀利,家委會的本質是什么家委會不是合法的社會團體,不是民事主體,更沒有社會權利,只是家長自發組織的小團體,嚴格地說,本質上與廣場舞大媽群體沒什么區別。
從法律上講:沒有上級監管,自發成立,不需要審批,自然沒人監管,你不知道他們背地里干了些什么。沒有商業收益,名義上是義務服務,實際上誰知道,業委會也是這么說的,你信嗎?不負法律責任。家委會組織的任何活動,安排的任何事務,造成的后果,都沒有法律責任主體,除非你能舉證是其中某個人的責任,當然,也不否認,許多家委會在一定程度上為家長和學校老師做了不少事情,為家校溝通起到橋梁作用。
家委會的負面問題所謂無利不起早,社會上總有兩種人,一種是純粹樂于助人的人,這種人不多;一種是精致利己的人,這種人無處不在,家長都是成年人,成年人的世界自然是復雜的,在無監管無責任無盈利的“三無”運作模式下,家委會成員的行為必然失控。綁架老師管理權,家委會在傳達通知、組織活動、志愿服務等方面有所付出,一定程度上承擔了老師的部分工作,老師樂見其所,自然在學生管理上讓渡一定的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