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公職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后附:按公職-1第五條規定(2)依法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3)具有公職人身份;(四)從事法律事務工作兩年以上,或者擔任法官、檢察官職務一年以上律師;(五)品行良好;(六)本單位同意擔任公職律師,"公職律師管理辦法"規定申請發出公職。
"公職 律師管理辦法"規定申請發出公職。依法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有公職人員身份;從事法律事務工作兩年以上,或者曾經擔任過法官、檢察官,律師年以上;品行良好;本單位同意擔任公職 律師
你好!根據司法部“公職 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后附:按公職-1第五條規定(2)依法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3)具有公職人身份;(四)從事法律事務工作兩年以上,或者擔任法官、檢察官職務一年以上律師;(五)品行良好;(六)本單位同意擔任公職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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