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雖有調整,但沿襲了“北齊Law”中十二條的體例,:北齊清三年,馮舒等人在總結十余年立法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北齊法”,使之成為當時最高級別的封建法典,簡單來說,開皇法比北齊更細更嚴,北齊Law共12章949條,文帝元年,黃凱皇帝制定的法律是以“北齊Law”為基礎的。
武成帝河是清代馮舒等人制定的。在中國封建法典史上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對隋唐法典影響很大。十項重罪最早是在。《開皇法》共12條500條,內容為:名與例、安與禁、聘制、戶婚、廄與倉、恣意活動、賊與賊、官司、欺詐、不潔、逮捕與監禁。與新法相比,刪除了81項死罪、154項流刑和1000多項工作人員犯罪行為。它的內容和基本內容是以北齊 law為基礎的,稱為“多收后整理之制”。簡單來說,開皇法比北齊更細更嚴。
《齊法》說,“十大罪:一是謀反,二是大逆,三是謀反,四是投降,五是惡逆,六是抗命,七是不敬,八是不孝,九是不義,十是內亂。犯此十罪者,不在贖限之內。”十條重罪將上述十條罪狀稱為“十惡”,規定絕不赦免。到了隋唐時期,經過《隋煬帝法》和《唐律》的進一步修訂,正式形成了“十惡”之說。
3、“死、流、徒、鞭、杖”五刑形成于 北齊還是北魏?五刑是中國古代五刑的總稱。在不同時期,五刑的具體提法是不一樣的。先秦之前的五刑指的是莫、克、克、公、大弼。北魏法律的五刑是死刑、流放、徒刑、鞭刑、杖刑;北齊法的五刑是鞭、杖、忍、流、死;北周的五刑是死刑、流放、徒刑、鞭刑、杖刑。隋代以來,五刑被定義為刑、杖、徒、踐踏、死。之后一直延續到清朝。五刑是中國古代刑罰的局部總結,但并不代表刑罰體系的全部。
4、封建法律十二篇都有哪些?:北齊清三年,馮舒等人在總結十余年立法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北齊法”,使之成為當時最高級別的封建法典。北齊 Law共12章949條,文章的標題是名字,禁止,婚姻,善于享樂,違反制度,欺騙,訴訟,盜竊,逮捕,損壞,穩定和放牧,以及雜項法律。采用十二部封建法典,在我國歷史上還是第一次,太和三年“曹”作十八;晉武帝三年,晉律二十條。文帝元年,黃凱皇帝制定的法律是以“北齊 Law”為基礎的,條文內容雖有調整,但沿襲了“北齊 Law”中十二條的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