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在市、縣區一級成立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是為了監督、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成立的政府直屬事業機構。不設城管局的市縣,由城管綜合執法中心承擔,民政辦,為政府內設機構,由鎮政府公務員兼任,從承擔的職能和行政機構的設置來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和城管局職能重合,機構相似,都是承擔城鄉環境整治工作。
1、市縣機構改革中,糧食局怎么改比較好?
糧食局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主要職責是負責國家糧食流通的宏觀調控,在此前3月底結束的黨政機構改革中已經完成改革。省級以上糧食局包括國家糧食局全部撤銷,重新組建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隸屬發改委作為二層機構單獨掛牌,市級以下糧食局全部撤銷,行政職能劃入發改委(局),不再單設糧食局,原有的糧食局部分職能保留改為糧食服務中心,作為公益類事業機構存在。
改革后,其人員隨職能劃轉分流安置,在市級層面原來參公身份的基本上都并入了發改委,事業編留在改制后的中心安置,改革相對比較徹底,縣級層面就不一樣了,由于行政編制有限,縣級糧食局很多原來就被列入了公益類事業單位范疇,此次改革后,單位職能被劃入了發改局,但人員因為是事業編制,不能隨職能劃轉,很多人因此成了“空掛”人員,有編制沒單位,或者有單位沒編制,總體情況比較復雜。
2、市縣機構改革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怎么改?
部分省市在市、縣區一級成立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是為了監督、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成立的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從承擔的職能和行政機構的設置來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和城管局職能重合,機構相似,都是承擔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相對而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職能更偏向宏觀管理和監督,而且包括了鄉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城管局則更偏向承擔具體業務,包括綠化、美化、市容市貌、園林、市政設施管理等工作,城管局在鄉鎮一級的職能發揮,已經涵蓋了小城鎮街道、道路環境整治,通過職能延伸,也可以覆蓋到鄉村一級。因此,在機關事業單位改革中,按照綜合設置、職能整合的原則,職責相近的領域,機構整合設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的職責,完成可以整合到城管局承擔,監督管理職能由城管局機關承擔,
不設城管局的市縣,由城管綜合執法中心承擔。其他職能由市縣鄉鎮政府、交通、生態環境、民政等部門,按職能分工,承擔相應的職能,機構整合后,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可以連人帶編劃轉到城管局,或者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真寧腔調,貼心提示:文章看點:1、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職能,與城管局職能對比;2、機構改革中,與城管局整合,
3、機構改革中鎮“七站八所”怎么改?
我們這邊鄉鎮根據各地情況設置不同縣直管單位:市場管理所,司法所,畜牧站,食藥監,森林公安,鄉鎮法庭,林場。其中司法和食藥監參公,法庭和森林公安行政,鎮直單位: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四所合一,事業),農業服務中心(和推廣站一個編制本,但是推廣站為縣鎮雙重領導)整合了農機站和水利站以及企業站。林業站、旅游站、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站、財政所(參公)、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所、扶貧辦,
民政辦,為政府內設機構,由鎮政府公務員兼任。劃出救災職能到應急管理部門,有的地方民政所為鎮直事業單位,主任是鎮政府公務員,員工為事業編,國有企業:自來水廠、供電所、廣電網絡(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站的有線業務劃出成立,政企分離)、郵政。股份制:信用社、通訊公司縣直單位駐派:稅務、工商,派出所,交警支隊,有的只是在大的鄉鎮集中掛牌,有的小鄉鎮甚至不掛牌,設辦事點,有的設了辦事點其實連稅都交不了,只能查詢。
縣鎮雙重領導:中心校、衛生院、派出所,其中推廣站雖然編制在農服中心,但是工資是由縣里發放,但還是要做鄉鎮的扶貧工作,以及其他安排。司法所,有時候也要配合鎮政府工作,財政所雖然是鎮直單位,但是人事要聽縣財政局安排,鎮政府對中心校、衛生院、派出所的領導權很小,只能說是配合工作,有個別交通重要的鄉鎮有交警支隊,政府也就在圩日或者節假日堵車的時候請求支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