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立統治階級的絕對權威,這場改革不惜制造人間悲劇,以儆效尤,加強意識形態控制是為了統治階級的專制和中央集權,也可以說是為了鞏固團結,“以僧侶為師,以吏為師”是古埃及的教育特色,意思是向僧侶和官員學習,“以吏為師,以法教”原文為“故主之國,無簡書,以法教;無古王之言,以吏為師”,出自《五經銘》韓非子。
“以僧侶為師,以吏為師”是古埃及的教育特色,意思是向僧侶和官員學習。古埃及教育的主要承擔者是僧侶和文士,教育的目的也是培養僧侶和文士。當時的僧侶和祭司文化修養很高,掌握天文、水利、工程、醫學等專門知識,權威僅次于法老,職位是世襲的。古埃及的寺廟具有鮮明的世俗性。它們不僅是宗教活動的場所,也是為法老處理天文、水利、建筑等專業事務的機構。在中央王國時期,許多學校建立在寺廟里,培養宗教和專業人員。建于赫利奧波利斯的日神寺和建于比比斯的卡納克神廟都是高等學府,高級僧侶集中,藏書豐富。除了普通知識,這些學校還教授先進的科學技術,如天文學、數學、建筑學和醫學。不僅對學習感興趣的埃及年輕人競相前來求學,就連猶太教的摩西和希臘的泰勒斯、柏拉圖都曾到訪過這里。官辦官學重在培養履行公務的官員,廟堂學校重在培養專業人才,側重點不同。
焚燒詩集法明以吏學習法律,不是從史書記載,而是從一切做錯的事情中。而且這些話原本是從韓非子的不同章節中分離出來的:“焚詩書明法”原本是“焚詩書明法”,出自韓非子和《詩篇》。這句話是韓非子在描述商鞅變法時說的,講的是以前商鞅變法時采取的變法措施。“以吏為師,以法教”原文為“故主之國,無簡書,以法教;無古王之言,以吏為師”,出自《五經銘》韓非子。"
3、秦朝實行回答你的問題,首先要知道“以法施教”的“法”。秦朝以法家思想統治國家,這個法律不是我們現在說的法律體系,而是刑法。從商鞅變法開始,秦國就成了軍營,全民皆兵的國家,為了確立統治階級的絕對權威,這場改革不惜制造人間悲劇,以儆效尤。這絕對不是法制,商鞅的教育仍然不過是一臺無情的殺人機器,可以征服天下,但不能長久穩定。加強意識形態控制是為了統治階級的專制和中央集權,也可以說是為了鞏固團結,“焚書坑儒”不過是秦始皇消除思想,加強中央集權和統一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