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繳費可以最高計男性20年(女性15年),但是在所有醫保繳費記錄中,必須最少有5年(有些地方是10年)的實際醫保繳費記錄。職工醫保規定是要求男性累計繳費25年(女性累計繳費20年),才可以在退休后不再繳納每年的醫保,享受到終生的醫保報銷待遇。
1、視同繳費年限是否包括醫保,醫保的規定年限一定要連續嗎?
這是一個好問題,社保繳納過程中有視同繳費年限,那么醫保繳納過程中有沒有視同繳費年限呢?其實這也是有的。同時醫保的累計年限關系到未來住院看病的報銷比例,所以非常重要,我們未來在辦理退休時,一定要將社保的退休和醫保的退休全部辦理完畢,針對自己過去的工作歷史進行反復核對,該爭取的權益一定都要爭取到。我國的醫保體系比社保體系還晚,
社保體系是在1994年開始向全國實施的,而醫保體系的第一份文件是1998年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之后開始具體方案的實施。大部分的省市自治區是在2001年開始推行,有些地方都到了2004年才正式實施,所以這就造就了醫保體系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其實比社保體系還要長。但是我們如果想享受退休后的終生醫保報銷,那累計繳費年限要求其實比社保的養老金繳費年限要求還要長,
目前社保只需要累計繳納十五年及以上,那么在抵達法定退休年齡后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但是職工醫保規定是要求男性累計繳費25年(女性累計繳費20年),才可以在退休后不再繳納每年的醫保,享受到終生的醫保報銷待遇,其中關聯到視同繳費的規定是:視同繳費可以最高計男性20年(女性15年),但是在所有醫保繳費記錄中,必須最少有5年(有些地方是10年)的實際醫保繳費記錄。
為了簡化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其實醫保做了一個簡單的類推,那就是在本地區正式實行醫保繳費時間之前,如果勞動者已經繳納了社保,那么這些社保繳納期間將都被視同視同醫保繳納期,也就是說雙方保持一致的認定。再解釋一遍,也就是說如果醫保還未開始時,勞動者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那么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也可計算醫療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
這樣的認定其實完美的解決了許許多多復雜的情況,例如下崗職工的醫保視同繳納期限的認定,一些原來在國企工作,后來跳槽進入私企工作的人的醫保繳納期限認定。對于勞動者來說,只要搞定了自己的社保繳納期間,那也相當于搞定了自己的醫保認定期限,當然國家針對勞動者抵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醫保繳納期限仍然沒有達到標準的,也有著扶持措施,那就是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規定,抵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如果醫療保險繳費累計達不到規定年限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規定一次性補足醫療保險費的,可以認定為繳費年限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