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宅基地政策中的“一戶一宅”的宅基地面積,各地有細化執行的標準,并不是完全一致,300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積用現在的標準去套,在一些地方也是合法的。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指的就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將住宅出賣、出租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1、農村“一戶一宅”的政策是怎樣的?使用面積標準是多少平方米?
農村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統歸集體所有,農民對集體土地僅享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也就是說宅基地并不歸農民所有,而是僅歸農民使用,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指的就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將住宅出賣、出租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至于每戶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積的標準是多少,全國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具體的要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而定,且不能超過規定的標準,
一般來說,城郊及鄉鎮所在地,每戶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平原地區的村莊,每戶村民使用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村莊建設在鹽堿地、荒灘上的,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山地丘陵區,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戶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積不得超過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戶村民使用宅基地的面積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面積在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戶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積可低于上述限額,
而在實際生活中,像是湖北省規定:“農村村民興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屬設施)總面積,使用農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40平方來,使用末利用土地(建設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我所在的市也沿用的是省里的標準,但到了我生活的縣變成了“農村村民興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屬設施)總面積,使用農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來,使用末利用土地(建設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40平方米。
2、1980年的宅基地一戶一宅最大面積為300平米算合法嗎?為什么?
第一,對于宅基地的管理及相關的政策、標準,并不是一步到位的,有一個從沒有到有、從不規范到規范的過程,所以對于因政策的不明確及管理的規范等歷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面積過大也是合法的,這就是不能用現在的標準去要求以前,也是大家常說的法不所及過往。而且對于這一點的理解,一九九八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時間節點,之前的因宅基地政策及相關管理的原因,占地面積過大的及不符合“一戶一宅”條件的,都按遺留問題處理,都是合法的,都可確權,
第二,就宅基地政策中的“一戶一宅”的宅基地面積,各地有細化執行的標準,并不是完全一致,300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積用現在的標準去套,在一些地方也是合法的。南方地區因丘陵、山地較多,宅基地面積一般不會超過200平方米,而北方的平原、平壩地區,規定的宅基地面積就相對較大,如,河北規定)“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467平方米”,又如大慶市規定“宅基地每戶不得超過3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