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一句話說到底,沒有獨立紅本的房子全部都可稱之為“小產權房”小產權房有哪幾種?!‘a權房的基數太大了(曾經看到過有個數據說全國小產權房占整個住宅數量40%,不清楚真假),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很多,小產權房不能買賣;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1、小產權房有房產證嗎?
有的買房人會發現有些所謂的小產權房屋也是有產權證的,但是他們沒有注意到“小產權房屋”的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屋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小產權房屋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小產權房屋的產權證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2、小產權房的前景如何?
謝君之邀!提出來的問題:小產權房的前景如何?據聽說小產權房,都沒有被列入國家審批的產權房,稱之小產權房,小廣告宣稱40年產權房,每平米的價格都比國家,審批的70年大產權房便宜好多!當時我的兒子想買小產權房,圖價格低便宜,我是勸兒子不要買,因怕不太靠譜!以上是我個人對以前的分析,比如說,40年產權房到期限后,就有可能將產權房收回去了,因40年后你買的房子,是不是你的產權房?尚未可知!不敢說靠譜!但是,國家審批的70年大產權房,既使到70年了,按國家政策可以繼續住下去,不存在將房產權收回的問題!雖然價格高,但靠譜!根據上述的分析情況,僅僅是我個人以前的看法,至于2018年以后小產權房的前景如何?以我個人之見!還要看國家對農村,土地房產權政策如何!過去,有的鄉鎮、村沒有按國家,嚴格的審批權限去辦理土地劃撥審批手續,私自建筑了一批40年小產權房,除了賣給當地人,還到周邊的城市,推銷小產權房,有的人對國家政策不太了解,圖便宜就買了,40年的小產權房,我估計,城市在周邊郊區農村,買了40年小產權房的人,數量不會太少,買了40年小產權房的城里人,心理總是不太踏實。
總是盼著國家能出臺,對農村放寬的土地、小產權房政策!這是可以理解的,以我個人而言:隨著國家新形式的發展,和農村的需要,以及城里人需求,會不會能出臺一個對三者利益,兼顧的理想的新政策,既對農村發展有力,又能鼓勵城里的大能人,到農村進一步開發、創業,加快速度使農村盡快奔向小康!我想這樣對國家的現代化,發展進程也是有利而無害的!如果是這樣!40年小產權房,就有望前景一片看好!以上僅僅是我個人的,理想主義夢想而已,。
3、小產權房和商品房有何不同?
您好!小產權房與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區別在于“土地”,商品房占用的土地,是國有的、用于住宅用途的,采取“招拍掛”出讓使用權的土地?;蛘卟粐乐數闹卑桌斫鉃椋荷唐贩客恋厥褂脵?商品,因此,購買商品房=購買了房子(本身屬于商品) 國有土地使用權(市場化行為獲取),屬于完全可以合法、合規的市場交易行為。小產權房則不同,
小產權房占用的是集體所有的、使用權不可交易的土地。那么,購買小產權房就相當于買了一個可以交易的東西(房子) 一個不可交易的東西(土地使用權),所以,國家三令五申,直至定性依舊——小產權房,不合法。隨之而來的最現實的問題是:既然定性為不合法,小產權房能不能買賣?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的人怎么辦?正常情況下的結論是:小產權房不能買賣;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小產權房的基數太大了(曾經看到過有個數據說全國小產權房占整個住宅數量40%,不清楚真假),購買小產權房的人很多。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不多說,利益驅動、管控不嚴如果完全按照“非法”一刀切,恐怕不是穩妥的處理方式,現實中有一些處理辦法(全部都是地方自定,沒有國家統一政策):購買小產權房的,買賣雙方均違法,參照《民法典》(之前是《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處理:買賣雙方各挨板子——這倒是完全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