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一下吧,你怎么能確定手機是丟在出租車上,而不是丟在其他地方。假設你的手機真丟在出租車上了,如果當時坐在后座,不一定是司機撿到,按要求,出租車司機應該在營運結束時主動向乘客出示發票,但是現在的出租車司機好像能做到的不多,比如,培訓司機在下車時提醒,利用收費器打表結束時提醒,還可通過一個文字的小提示提醒。
1、坐出租車時手機丟在了車上該怎么辦?
按要求,出租車司機應該在營運結束時主動向乘客出示發票,但是現在的出租車司機好像能做到的不多。而現在的乘客除非要報銷的,也很少要發票,更別說記車號了,分析一下吧,你怎么能確定手機是丟在出租車上,而不是丟在其他地方?你坐的前座還是后座?乘車時天氣怎么樣?假設你的手機真丟在出租車上了,如果當時坐在后座,不一定是司機撿到。
2、我是出租車司機,客人把東西丟在車上,送去應不應該要車費?
收取費用我覺得是完全可以的!而且這種問題更應該作為一種公司制度處理,首先采取一些辦法避免乘客落下東西。比如,培訓司機在下車時提醒,利用收費器打表結束時提醒,還可通過一個文字的小提示提醒,然后通過具體措施鼓勵和保護司機的拾金不昧,比如由公司統一規定,乘客落下的物品優先送到一些集散點后乘客自行領取,如顧客提出直接送還要求的,統一告知送還物品的收費標準(打表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