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是考生四個科目答題卡上手寫的考生號。河南考生在第二場高考時撕毀他人答題卡的行為十分惡劣,河南一考生考試時撕毀別人的答題卡目前,有些省份的高考已經結束,一、四個科目答題卡上的考生號有什么玄機,倘若如考生所這張答題卡是別人調包給她的,那么修改的痕跡必然是從別人考生號改為她的考生號,但上面明顯搞反了,是由她的考生號改為別人的考生號。
1、河南“答題卡調包”案中,考生為什么會寫錯姓名、涂改考生號?
這也是“調包”案中讓很多人感到困惑的疑點,甚至是很多人鐵定認為調包的證據。河南省紀委通過筆跡鑒定,查看考場錄像等途徑,證實為考生自己所為,考生故意涂改姓名、考生號的動機很簡單——制造答題卡被調包的假象,以圓自己的謊言。從考生號的涂改細節中,我們也可以看透這個考生的心機,一、四個科目答題卡上的考生號有什么玄機?上圖是考生四個科目答題卡上手寫的考生號。
語文科的考生號是正確的,而其它三科均不相同,而上面紅色數字是被改動的,包括了1改2或4,2改4,3改8,0改6,不難發現改動的地方有個共同特點——都是容易改的數字,很明顯是為涂改而涂改,二、理綜科目考生號涂改露出的破綻理綜答題卡的考生號涂改跡象非常明顯,我們不妨看看此處涂改有什么破綻:從上圖的改動痕跡不難看出:后面7個數字實際上是在1153230(正確的考生號)基礎上改為2158436。
說明考生先寫對了自己的考生號,然后又故意改錯,為什么肯定是考生自己改的呢?因為調包者絕對不會這么改。倘若如考生所說,這張答題卡是別人調包給她的,那么修改的痕跡必然是從別人考生號改為她的考生號,但上面明顯搞反了,是由她的考生號改為別人的考生號,這從邏輯上就絕對排除了是調包者所為。三、條形碼上打印的考生號涂改的玄機這個條形碼上的也打印有考生號,前面四位1841被改為1844,后五位53230被改為58230,
這很明顯也是考生有意而為之,故意制造涂改痕跡。包括故意寫錯姓名,三、為何斷定涂改是考生所為?河南紀委的調查結論是通過筆跡鑒定、調取考場監控、對監考人員進行取證后,得出考生自己涂改的結論。從邏輯推理上也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是調包,則作案者所追求必定是調包后的答卷上基本信息與受害人信息一致,且盡量不留痕跡,即使有改動痕跡也是應該由他人的信息改為受害人信息的痕跡;而這個考生的做法剛好相反,有意制造被涂改的痕跡,但是涂改的方向卻是相反的——在自己正確的信息基礎上涂改,而且在打印的條形碼上涂改數字(這樣做對調包毫無意義,相反還留下痕跡),這剛好是調包者絕對不會做的事情,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也看到了一個孩子撒謊成性的可怕,相信其謊言早已不是一天兩天,而是長期隱瞞家長,高考在即,自知無法再作弊敷衍父母,只能尋思如何為自己的高考失敗尋找借口,于是處心積慮在考場上制造答案被調包的假象??蓱z了這對被孩子謊言牽著鼻子走的父母,被孩子長期欺騙卻全然不知,當然果子也是他們種下的,
2、如何看待河南答題卡調包一事調查結果通報:四名考生答題卡均為本人書寫?
“答題卡調包”調查落幕,針對自主招生論文涉嫌抄襲的調查應啟動河南省紀檢監察部門公布了針對“答題卡調包”舉報的調查結果。其實,在河南省紀檢監察部門的調查結果公布之前,很多網友均有了對此事的基本判斷,調包的難度太大,不太可能發生調包,更懷疑是考生說謊,腦洞大開地把考得不好說成是調包,紀檢監察部門按照調查程序對調包舉報進行的調查是令人信服的,有關調包的紛爭應該平息了。
但是,由“答題卡調包”牽出的其中一名考生蘇某自主招生論文涉嫌抄襲一事,卻還需要啟動調查,進行調查的不是紀檢監察部門,而應該是自主招生高校。因為根據教育部的規定,高校要對申請自主招生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如果材料弄虛作假,應該視為高考作弊處理,雖然蘇某只通過初審,最終沒有獲得自主招生資格,但是,仍有必要對其提交的論文由高校的學術委員會進行調查,如果確認是抄襲,那么,應該報省教育考試院,作為高考作弊處理,要停止其高考資格一到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