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人民法院蓋章,送達雙方當事人,一審民事調解應直接寫明案由,法律分析:調解該書應當載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法律分析:民事調解書的寫作方法1,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調解第九十七條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裁定書調解,調解該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法律分析:民事 調解書的寫作方法1。標題和編號。標題由法院名稱和文件名稱組成。編號由年份、醫院名稱縮寫、文件縮寫和文件序號組成。2.訴訟參與人(原告和被告)身份的基本信息。3.訴訟原因。一審民事 調解應直接寫明案由。如“案由:離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二條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上建立中國裁判文書網,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各級人民法院對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裁判文書質量負責。
法律分析:調解該書應當載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人民法院蓋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本書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調解的效力與判決書效力相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調解第九十七條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裁定書調解。調解該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人民法院蓋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本書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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