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危險方法危害公共治安犯罪包括放火罪;水犯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保安罪;火災犯罪;過失斷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破壞特定設施設備罪包括破壞車輛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損壞車輛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等罪,這類犯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危害公共十二項治安犯罪是放火、破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使用危險方法危害公共治安犯罪、放火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類型如下:1。
危害公共治安罪輕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嚴重的話會被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危害 公共安全犯罪類型如下:1。使用危險方法危害 公共治安犯罪包括放火罪;水犯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 公共保安罪;火災犯罪;過失斷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過失危害 公共安全犯罪;2.破壞特定設施設備罪包括破壞車輛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損壞車輛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等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為了安全使用危險方法危害-1/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等。,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
危害 公共十二項治安犯罪是放火、破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使用危險方法危害公共治安犯罪、放火犯罪。這類犯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人的犯罪行為的對象不特定是危害 公共的安全性的一個重要特征。如果行為人的犯罪目標是指向特定的人和財產,則不構成a 危害 公共安全犯罪,而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或者財產的犯罪,應當按照其他相應的犯罪定罪量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斷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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