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我們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我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2.分公司is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下屬分公司或子公司,公司本身叫總公司或者我們公司,一般總公司和分公司是隸屬關系,公司本身叫總公司或者我們公司3,總公司和分公司。
1,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我們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很多大企業的業務分布在全國各地甚至很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或關聯機構,稱為分公司。公司本身叫總公司或者我們公司。2.分公司 is 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下屬分公司或子公司。雖然分公司有公司二字,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獨立的法律地位和獨立的民事責任。3.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的財產的一部分,在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列示。4.總公司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總公司。是掛靠機構的總公司,對分公司的生產、銷售、財務、人事等方面都有控制權。
法律分析:1。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我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2.很多大企業的業務都分布在全國甚至多個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都是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或關聯機構,稱為。公司本身叫總公司或者我們公司3,總公司和分公司。一般總公司和分公司是隸屬關系。分公司本質上,總公司是異地派出機構。4.從法律上講,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所以沒有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在法律上從屬于總公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設立公司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中沒有股東,因此分公司的股東不是總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我國公司法對此有明確規定: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公司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關鍵區別在于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豆痉ā返谑臈l可以設立公司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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