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藝術本科提前批。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含參照執行院校)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1個院校志愿。
(2)藝術本科批,分為A段和B段。藝術本科批A段包括認定重慶市專業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愿;藝術本科批B段包括除藝術本科提前批以外的由招生高校單獨組織校考的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2個院校順序志愿。
(3)藝術專科批。認定重慶市專業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愿。
3.體育類。設置體育本科批、體育專科批2個批次。
(1)體育本科批。體育類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愿。
(2)體育專科批。體育類專科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60個專業平行志愿。
4.強基計劃、香港高校自主招生、民族傳統體育和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飛行技術招生等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提前批A段前進行。
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安排在招生高校普通計劃所在批次前投檔錄取。
保送生、殘疾單招、消防單招等按照相關招生規定投檔錄取。
5.凡兼報普通類志愿的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錄取時先按照藝術類、體育類志愿投檔,在其所填報的藝術類、體育類志愿錄取結束后,未被藝術類、體育類錄取的,轉入普通類并按照普通類錄取進程參與相應批次投檔。
6.各批次投檔后未完成的計劃,向符合條件的考生公開征集志愿。
(三)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
1.普通類。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含統一高考總成績和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綜合生源等情況,按照選考物理、歷史分別劃定普通類本科、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按照選考物理、歷史分別劃定特殊類型資格線,用于強基計劃、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
2.藝術類、體育類。根據藝術類各類別、體育類考生文化成績及專業統考成績,按照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綜合生源等情況,分別劃定藝術類各類別本科、專科和體育類本科、專科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及專業分數線。根據藝術類各類別專業統考成績劃定相應類別校考資格線。
(四)志愿填報
1.時間安排。填報志愿時間集中安排在統一高考成績公布后進行。各批次征集志愿填報時間及相關要求,根據錄取進程提前公布。
2.填報方式。實行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網站及填報系統完成填報。考生填報志愿應由考生本人自主完成,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代替考生填報志愿。
3.相關要求。考生填報志愿須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計劃類別和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按“物理”編制的招生專業及計劃,僅限首選科目為物理的考生填報;按“歷史”編制的招生專業及計劃,僅限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填報。
考生填報志愿還須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填報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應專業考試合格;填報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經過相應測試選拔程序和資格公示;填報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地方專項、高中貧困畢業生專項等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具備相應的專項資格;填報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定向招生等的考生須滿足民族、戶籍等條件。
報考軍隊、公安、定向培養士官招生等的考生,填報志愿后需參加相應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試、考核(考察)等,合格后方具備投檔資格。
考生填報志愿前,應充分了解所填報高校招生章程相關規定以及公布招生計劃中的備注信息等,因填報志愿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檔或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投檔原則及辦法
1.專業平行志愿批次。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進行投檔。
普通類根據考生文化成績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
藝術類、體育類在考生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分別達到重慶市當年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計算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于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通知》(渝教考發〔2017〕145號)的規定執行。如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則按本方案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
2.院校順序志愿批次。普通類依據“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檔排序位次和高校調檔比例進行投檔,高校錄取時退出差額或計劃不滿額的,依志愿順序按照排序位次補投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檔排序位次根據考生文化成績確定,如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同分排序規則確定(軍隊院校等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藝術類校考合格且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按照志愿順序全部投檔。
3.同分排序規則。普通類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統一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4.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使用。投檔時,將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提供給高校,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其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5.已錄取考生不得參加后續批次的投檔錄取。
6. 重慶市政府網官網下載
連接政府網,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確認。下載。
7. 重慶市政府網頁版
重慶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一號)
——重慶市人口情況
重慶市統計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根據重慶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現將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市人口的基本情況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為32054159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28846170人相比,增加3207989人,增長11.12%,年平均增長率為1.06%。
二、戶別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戶[3]12040234戶,集體戶587434戶,家庭戶人口為29477069人,集體戶人口為2577090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減少0.25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漢族人口為29883369人,占93.23%;各少數民族人口為2170790人,占6.77%。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2974308人,增長11.05%;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233681人,增長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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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本公報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據。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38個區縣(自治縣)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8個區縣(自治縣)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3]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