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貨檢查驗收制度、2、申領食品憑證和票證制度、3、購銷臺賬制度、4、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和報告制度、6、合格農產品免檢制度,法律依據:《關于農貿市場建設運營管理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十三,市場主辦單位統一為所有從事鑰匙農貿市場的商家辦理相關證照,法律解析:菜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
凡新入駐農貿市場并從事經營的企業主,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繳納各類稅收,屬于市、區兩級留成部分,第一年由市、區財政全額返還,第二年至第三年返還50%。所有進入農貿市場的新業戶都是從事經營的。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減半收取。法律依據:《關于農貿市場建設運營管理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十三。市場主辦單位統一為所有從事鑰匙農貿市場的商家辦理相關證照。十四、外來經營戶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的,其子女可就近入托,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15.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進入農貿市場的新企業主繳納的稅收,全部屬于市、區兩級留成部分,第一年由市、區財政全額返還,第二年至第三年各返還50%。16.對新進入農貿市場并從事經營的經營者,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第一年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第二年減半收取。
1、進貨檢查驗收制度、2、申領食品憑證和票證制度、3、購銷臺賬制度、4、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和報告制度、6、合格農產品免檢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25條是強制性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強制性食品標準。第四十四條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檢驗,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聘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隨機監督抽查,并公布考核結果。監督檢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菜市場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法律解析:菜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應當與市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訂立食品質量保證書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書;2.要督促場內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經營臺賬,記錄進貨渠道;3.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質量檢驗和登記制度;4.應設置規范的市場食品準入檔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質量檔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食品生產經營部門應當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檢查本法實施情況。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食品加工技術的改進,促進食品衛生質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