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休息日加班的計算基數工資shift工資÷21.75×200%;3.正常工作日加班的計算基數工資shift工資÷21.75×150%;加班工資每小時,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如果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小時,日工資按照月平均工資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除以8小時,即1。
法律解析:國家規定日工資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收入÷每月發薪天數,每月發薪天數為365 -104天)÷12月1.75天。如果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小時,日工資按照月平均工資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除以8小時,即1。2.休息日加班的計算基數工資shift工資÷21.75×200%;3.正常工作日加班的計算基數工資shift工資÷21.75×150%;加班工資每小時,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班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報酬的150%。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薪酬的200%。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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