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合同,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法律分析:大學生實習期可以簽實習協議,所謂“實習期”,就是“Labor合同Law”中規定的試用期,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實習生不能簽,不適用于勞動合同法律,法律分析:實習期簽約勞務合同有效。
法律分析:實習期簽約勞務合同有效。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合同。但是,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Labor 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合同。第十七條勞動的訂立和變更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實習生不能簽,不適用于勞動合同法律。所謂“實習期”,就是“Labor 合同 Law”中規定的試用期。正式錄用前的試用期是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與應屆畢業生的雙向考察。此時,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已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始時間為錄用之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 Law第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合同訂立的勞動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合同的,自就業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合同
3、大學生 實習期可以簽什么 合同呢法律分析:大學生實習期可以簽實習協議。應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而學生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所以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勞動合同法律》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合同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