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生下孩子,以后帶孩子嫁人。就連孩子以后,也會因此被別的孩子欺負,你才十八歲,?帶著一個月的身孕,決定和未婚夫分手,孩子應該打掉嗎,生下孩子后誰來養,你結婚時怎么辦,帶不帶這個孩子呢,你帶的孩子就被稱之為帶犢子孩子,你會被稱之為帶肚子娘們。
1、懷孕一個月了,可是自己才18歲,和男朋友分手了,孩子應該打掉嗎?該怎么辦?
你才十八歲,?帶著一個月的身孕,決定和未婚夫分手,孩子應該打掉嗎?答案是肯定的你才十八歲,還不到結婚年齡,分手后帶著身孕怎么辦?生下孩子后誰來養,你結婚時怎么辦,帶不帶這個孩子呢?很難。分手后,你如果找不到接盤俠,就會婚前生育,而婚前生孩子會被人認為是生活不檢點,作風不正派而被人所嫌棄。就連家人也會被人戮脊梁骨,
就連孩子以后,也會因此被別的孩子欺負。如果按民間風俗說,除了自己家的女人,是不允許別家女人,包括自己的女兒在內,在家坐月子的,如若不然,則會給家人招來血光之災。當然現在都是在醫院生產,這個說法就不存在了,如果找到了接盤俠,帶著胎兒嫁過去,也是不夠歲數,沒法領證,只能舉行個婚禮,代表結婚。你帶的孩子就被稱之為帶犢子孩子,你會被稱之為帶肚子娘們,
這種稱呼本身就帶有一種歧視的口吻。就是嫁過去也不會受到男方家人及鄉親朋友的認可的,如果你生下孩子,以后帶孩子嫁人,那你的孩子就是稱之為帶過來的,帶過來的孩子的待遇,可是比在家生養的要低的多,你以后可有的氣生呀。如果你懷的是女孩還好說一些,養大嫁人,萬事皆無,如果你懷的是男孩,長大后買房買車娶媳婦,這么大的負擔,如果男方不管,你可怎么辦呢?難道讓他打光棍,你說糾結不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