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小產權房遇到拆遷,賠償屬于買房的業主嗎。準確的深圳不存在所謂的小產權房,政府標準說法叫歷史違法建筑遺留,題目里說的報建手續有點問題,規劃許可證是國有土地上的,那就不屬于小產權房,首先要界定小產權房的定義,概念不明確統一就討論問題往往各說各話。
1、報建手續齊全的小產權房,可以購買嗎?
首先要界定小產權房的定義,概念不明確統一就討論問題往往各說各話。一般意義上的小產權房是指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子賣給非本村村民乃至城市居民,小產權房最大的問題是觸犯了城市居民不能購買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子的規定!與是否有報建手續無關,當然很多小產權房連基本的報建手續都沒有,建筑安全質量得不到保障,觸犯了其他建設規劃的法律規定,
但即使有報建手續,由于農村集體土地的身份性,小產權房也是不能賣給城市居民,不能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另外題目里說的報建手續有點問題,規劃許可證是國有土地上的,那就不屬于小產權房,小產權房是專指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本人專注房產不動產領域問題解答,我的頭條號有多篇相關文章,請關注,如果您認為我回答的有道理,請給我點個贊,歡迎評論與互動。
2、深圳的小產權房遇到拆遷,賠償屬于買房的業主嗎?
深圳的小產權房遇到拆遷,賠償屬于買房的業主嗎?準確的說,深圳不存在所謂的小產權房,政府標準說法叫歷史違法建筑遺留,政府為做登記。,上面寫明就歷史遺留,某著意義就是確認了它的存在。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是不能買賣的,但是深圳一般有一種變通做法,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的,他們會給你出個合同,上面蓋上村的章,作為買房的證據,
如果是私人的,一般就是找律師公證。遇到拆遷的時候,開發商一般情況下,都會認同你拿出的與村里或經過律師公證后的協議作為你擁有房屋產權的憑證,當然,相應的拆遷補償也就是給買家(也就是業主了),一般不會發生沖突。有沖突的,一半是買房時就有的,比如賣方本身就權屬不清,又多人都同時申請所有權。還有就是賣方一房多賣,
3、已經住了十年的小產權房,突然要被原房主拿著房產證趕出去,應該如何維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小產權分很多種,具體看您買的是那種類型的。一種是整棟樓一個產權證比如50年的工業用地蓋的員工宿舍樓,和您簽的是使用權轉讓或者租賃合同,這類性質的房子如果未來下房本的,就是獨立的50年房本,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具體見合同租賃法第214條,是受國家保護的,不用擔心,正常找律師就可以了。還有就是違建(農耕用地或者私搭違建)...但是按照樓主的帖子,那肯定不是違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