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人有誤解,認為物業服務公司才是小區物業的管理者(故有些物業從業人員自認為是來當爺的)。徹底打破原物業服務公司的行業壟斷,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必須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專職負責管理,業主大會可以雙過半通過作出物業自治的決議交業委會執行,小區整個物業管理權要牢牢掌握在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
1、如何建設和諧物業?業務委員會自治模式怎么樣?
看了題主的提問覺得可能題主概念有些不清,但我猜出其提問用意可能是:小區物業管理如何自治?如何才能使小區和諧?下面我就來談談看法:1.小區業主大會才是小區物業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業主大會決議必須雙過半(指小區內建筑面積及業主數雙過半,但涉及維修基金及改擴建等議題雙過半還不行必須雙超2/3)才能通過。2.以前有人有誤解,認為物業服務公司才是小區物業的管理者(故有些物業從業人員自認為是來當爺的),
《物業管理條例》作出了修改,將原所謂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正名為物業服務公司。3.業主大會可以雙過半通過作出物業自治的決議交業委會執行,但業委會(特別是主任)必須熟悉相關法規并有很強的組織能力才行,當然業委主任若專業能力不夠還可招聘有豐富經驗的物業管理服務職業經理人。4.小區物業綜合管理必須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專職負責管理,
若無專職人員小區的臟亂差就很難改觀!要有獨立的財會人員,業委會可與有資質的相應專業公司(如保安公司、保潔公司、綠化服務公司、建筑安裝維修公司、化糞池清理另有專業單位等)簽約,由他們派遣員工入駐服務。徹底打破原物業服務公司的行業壟斷,業主群眾不滿意那個方面的服務就撤換相應的專業服務公司即可,小區整個物業管理權要牢牢掌握在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