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受取得和原始取得的區別,法律分析: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的不同有:一、物權的取得不同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而是依據法律直接取得物權,2、繼受取得:移轉的繼受取得,創設的繼受取得,特定繼受取得,概括繼受取得,2、繼受取得:移轉的繼受取得,創設的繼受取得,特定繼受取得,概括繼受取得。
1、繼受取得和原始取得的區別法律分析: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的不同有:一、物權的取得不同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而是依據法律直接取得物權。2、繼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取得物權,二、包含內容不同1、原始取得:勞動生產、收益、添附。2、繼受取得:移轉的繼受取得,創設的繼受取得,特定繼受取得,概括繼受取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是,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第三百一十三條: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產后,該動產上的原有權利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