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已經結束的部委、省、市、縣各級黨政機構改革名單中,可以清楚地知道,沒有工程項目代建局以及例似名稱的單位,因此可以肯定,各級黨委政府設立的黨政機關中,不含工程項目代建局。工程項目代建局的職責,整合了住建、規劃、發改、財政、教育、水利等部門承擔的重點工程建設相關職責,設立的承擔重點工作項目建設管理的綜合性服務機構。
1、朋友在工程代建局,參公編制。機構改革后身份會受影響嗎?代建局會怎么改?變成行政單位還是事業單位?
工程代建局,全稱為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或者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局,是負責政府委托的以財政性資金為主要來源的,新建、改建、擴建、維修改造的政府非經營性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區域內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制度、規范及標準的制定,等職責的事業單位,其性質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有的地方參公管理,工程項目代建局的職責,整合了住建、規劃、發改、財政、教育、水利等部門承擔的重點工程建設相關職責,設立的承擔重點工作項目建設管理的綜合性服務機構。
首先,從已經結束的部委、省、市、縣各級黨政機構改革名單中,可以清楚地知道,沒有工程項目代建局以及例似名稱的單位,因此可以肯定,各級黨委政府設立的黨政機關中,不含工程項目代建局,因此,工程項目代建局隨機構改革,轉變為行政機關的可能性不存在。其次,從承擔的職責來看,工程項目代建局為綜合服務性機構,承擔的是公益服務職能,屬于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定性非常明確,因此,繼續保留其事業單位屬性的概率更大,
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程項目代建局的改革方向,是將其承擔的行政類職能,劃轉到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保留公益服務職責,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與其他職能類似的事業單位進行整合。行政職能劃轉后,工程項目代建局不再參公,原已經登記的參公人員保留身份,以待深化改革后人員轉隸政策出臺,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劃轉到行政機關的參公人員,可以轉變身份,成為公務員,不過比例極小,限制條件也會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