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職工薪酬可否長期有大額余額已計提未發放的獎金,會計上是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的,長期掛應付職工薪酬也是可以的。不過企業所得稅法有明確規定,計入當年成本費用的工資薪金,限于當年實際發放的部分,已計提未發放的,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并入當期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2,我是7月份做的稅務登記8月要報稅賬面上有長期掛賬的應付職工賬面上有長期掛賬的應付職工薪酬,說明職工工資未發放,只要職工實際發放工資未超過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不影響個稅。按照企業所得稅規定,提取的應付職工薪酬,在每年12月底未發放的,所得稅會算時按實際...
更新時間:2023-07-12標簽: 長期應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長期應付職工薪酬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