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縣退出的標準是什么貧困縣退出以貧困發生率低于3%為主要衡量標準,同時考慮貧困縣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貧困村退出、精準扶貧和教育發展等情況,共7項指標。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及相關力量對地方退出情況進行專項評估檢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責成相關地方進行核查處理。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縣,由省級政府正式批準退出。貧困縣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統籌考慮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等因素,...
更新時間:2023-05-08標簽: 上海上海市扶貧扶貧工作上海市扶貧工作領導小組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