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婚夫妻生育政策是怎樣的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共同負有實行計劃生育的責任,在作出生育決定時應當平等協商,相互尊重。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過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二)雙方婚前合計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經區、縣或者市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
更新時間:2023-08-26標簽: 上海上海市再婚生育上海市再婚生育保險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