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帶薪停工期限,不來上班的員工可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的可依據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帶薪停工期將根據員工受傷的實際情況確定,也就是說,員工工傷后,有一定的帶薪停工期,在此期間,員工不上班是正常的,為此,用人單位需要了解工傷職工的身體恢復情況,以及當地對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規定。1、員工工傷后不來上班也不解決工傷怎么操作帶薪停工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重傷或特殊情況,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也就是說,員工工傷后,有一定的帶薪停工期,在此...
更新時間:2023-06-24標簽: 曠工帶薪停工聯絡上班工作聯絡函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