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關于工作時間是怎么規定的1)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據一些企業的生產實際情況還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作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按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2)有些單位實行工作日為周一到周六,周日休息;每天早9晚5、中午休息1.5小時的制度是不需要勞動部審批。3)《勞動法...
更新時間:2023-04-24標簽: 勞動法工作時間規定勞動勞動法工作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