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本市創設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百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4號)《關于公布本市創設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經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長戴相龍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關于公布本市創設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范行政許可的設定,保證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公布本市創設保留的37項和取消的296項行政許可事項。附件1^^創設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
更新時間:2022-12-17標簽: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號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