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領導體制是什么,就是指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明確責任,分工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各級黨委(黨組)、政府(行政)及其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責任的制度,《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第六條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0}1、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法律分析:兩個責任分別是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兩個責任”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
更新時間:2023-02-22標簽: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風廉政責任制體制實行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