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代課教師的教齡能否視同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呢教師和民辦代課教師,是中國文化教育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歷史遺留問題,從國家與地方方面各自頒布很多關于解決教師問題政策,但對于教師或者代課老師的工齡是否能測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問題,其基本上的奮斗精神,事實上和以前解決國企招收臨時性工人處理政策依據差不太多。依照教計字(1986)179號精神實質的相關規定,教師的工作年限或者工齡要測算為國家認可的宣布工作年限,假如是歸屬于由教師或者代課老師變為正式編制的公辦教師,或者經機構準許進到各級各類學校畢業之后,變成我國正式...
更新時間:2023-02-22標簽: 重慶市原民辦教師養老保險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