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里建房只能一戶一宅,現在人多,房子不夠住,想再建一套可以嗎。在農村,目前都是“一戶一宅”,意思是一戶家庭只能有一塊宅基地可以建房,農村每戶的宅基地規定是一戶一宅,至于建幾層,建筑面積多少,這根據自己經濟能力向城鄉建設管理機構報批,對所有權有爭議的農村房子,以法院判決或協商結果為準,得到居住權并一直住在這個房子里的人,才可以申請分戶。
1、農村里建房只能一戶一宅嗎,現在家里人多,房子不夠住,想再建一套可以嗎?
農村里建房只能一戶一宅,現在人多,房子不夠住,想再建一套可以嗎?前幾天鄉里堂叔打電話來問,說二堂兄要結婚娶媳婦,家里原先那套房不夠住了,想再給二堂兄建一套,就是不知道符不符合條件,能不能申請到宅基地,想讓我幫他問問在國土部門上班的舅舅,了解一下政策情況。我晚上便抽了個時間給舅舅打了電話,將堂叔家里情況跟舅舅說了一下,老舅聽了后,便告訴我這種情況得先讓二堂兄在村里獨立分戶出來,然后才能再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房,
但是分戶也是需要符合政策的,不是想分就能分。那么,什么樣的家庭才能申請分戶呢?在農村,目前都是“一戶一宅”,意思是一戶家庭只能有一塊宅基地可以建房,想要另外再建,就得分戶,也就是老話說分家的意思。有四種情況的家庭可以申請分戶,第一、家里孩子多,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孩子長大結婚成家后沒有獨立房產,就可以將結了婚的孩子分戶出去自行建房居住。
如果只有一個孩子,就算結婚后沒有獨立住房,也不能單獨分出去立戶,第二、農村夫妻離婚后,分割好財產,法院判決后在村里房子享有居住權,并實際住在這個房子里的,可以和另一方將戶口分出來單獨立戶。第三、對所有權有爭議的農村房子,以法院判決或協商結果為準,得到居住權并一直住在這個房子里的人,才可以申請分戶,第四、別人送的房子,或者通過繼承得到的房子,辦好贈予或繼承手續后,可以申請分房。
上面這四個條件,在以前只要符合其中一條,就可以帶好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契分戶手續,當然,那些沒有合法手續的自建違章房一律沒有這個權利。不過現在分戶政策越來越嚴格了,不僅需要的證件多,流程也變得復雜了,身分證、戶口本、原先的老戶口本、自己身份證、土地證、還得開具家庭財產信息證明等等,這些一個都不能少。
2、一戶一宅能建幾層,三層違法嗎?
農村每戶的宅基地規定是一戶一宅,這是法律所限定的。如果家庭輩分分家,如子女成家可向村委會申請另立戶頭,另劃撥宅基地,在批準的宅基地面積上建房,也應報批為安。至于建幾層,建筑面積多少,這根據自己經濟能力向城鄉建設管理機構報批,因為該部門會根據建設規劃與環保要求,予以批準。并不是在自己的宅基地可擅自建筑房屋,萬事大吉,
住戶持有土地證、建設規劃證、準建證,建筑房屋的保障系數與維權力度會牢靠一些。以免往后有麻煩找來,現在有許多地方對農村村民建房管理,是很嚴格的,村民如果自以為是,認為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濫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有的人就是想以“生米做成熟飯”、“法不責眾”的辦法,新建、擴建、改建,那種“僥幸過關,到時轉彎”的緩兵計,是隱藏后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