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名義為潼關肉夾饃協會?!颁P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現在做肉夾饃的商家,面對潼關肉夾饃協會的所謂侵權指控,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他們的所謂侵權賠償要求,并且以此為證據,給法院做出說明,要求法院判決駁回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訴訟請求。
1、國家知識產權局表態,潼關肉夾饃無權收加盟費,小吃店還賠償嗎?
這對于無數翹首以望的小吃店主們無疑是一個極大的好消息,因為這個事件中其實涉及到的就是兩個法律主管部門,一個就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另外一個就是司法系統。現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這個商標的定義和范疇已經說清楚了,那么未來法院等司法系統可以據此針對訴訟請求進行分類處置,不予立案的將全部退回,已經立案的可以要求律師自行撤訴。
在這兩日針對逍遙鎮胡辣湯以及潼關肉夾饃事件,影響越來越大,媒體越挖越深,國家知識產權局也高度重視,昨天表態正在研究。在25日晚一些時候,正式通過答記者問的形式回答了現在熱點關鍵問題,明確指出:1.“逍遙鎮”商標,起初由個人注冊,后逍遙鎮胡辣湯協會通過商標轉讓取得該商標專用權,“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名義為潼關肉夾饃協會。
2.“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3.從法律上,“逍遙鎮”作為普通商標,其注冊人并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國家知識產權局已責成地方相關部門深入了解事件進展,防止知識產權濫用,處理好商標權利人、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
看了這個說明:那無數小吃店的商家終于可以放心了,而且這個說明也可以類推于其他的類似商標,例如“蘭州牛肉面”、“淮南牛肉湯”,“河間驢肉火燒”等等,也不用擔心類似的協會冒出來要求索賠了,現在做肉夾饃的商家,面對潼關肉夾饃協會的所謂侵權指控,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他們的所謂侵權賠償要求,并且以此為證據,給法院做出說明,要求法院判決駁回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訴訟請求。
各地的小吃店商家也不用同他們達成所謂的和解要求,也不需要強制被加入他們的協會,不需要給付他們一分錢,但是在這其中暴露出的濫用司法訴訟的苗頭,各地司法系統可不得不防啊。在一定程度上,此次的所謂侵權訴訟就是一種”沒事找事“的法律意義上的”尋釁滋事“,只不過這里面出面的人,是那些懂法律的律師和別有用心的社會人組成,
我們還能想起一個鏡頭嗎?在街上有一些二流子故意東搖西撞,碰到個外地人指著自己的鞋說被踩臟了,外地人急著要趕路,最終只能拿出幾個大錢打發表示。否則二流子就會糾纏不清,反正他一天也沒啥事,反正他就是以這為職業的,法律資源是要傾斜于那些需要法院主持公道的民眾,而不是知識產權法頒布之后,妄圖濫用權益謀取利益的那一小撮人。
2、“潼關肉夾饃協會”無權收加盟費,那他們的訴訟是怎么贏的?
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訴訟之所以能贏,是建立在協會商標使用權的基礎上的,一般情況下法院審理糾紛看證據,所以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訴求得到了某些支持。實際上問題的根源,是出在商標管理局的審批環節上,潼關是個地名,肉夾饃更是個西北地區家喻戶曉的一種食品,潼關肉夾饃可以說是西北面食文化的遺產之一,不屬于某個個人或者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