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殺妻案,警犬為什么沒有發現。杭州殺妻案,深夜殺人并分尸,手段殘忍可怕,可見兇手是一個具備極端心理的殺人兇手,并具備一定的反偵查能力,來女士家用水兩噸,查監控如果當天沒人來過他家,她小女兒沒有作案能力,只有她丈夫一個人有作案能力,最擔心的就是萬一沒有證據怎么辦。
1、杭州女子失蹤案來女士家中當天用了2噸水意味著什么?
殺人有兩種情況,一是激情殺人,屬于一時沖動,一是預謀殺人,往往精心準備。許某殺人顯然屬于后者,所殺之人屬于和他生活最為親密的人,兩人生活12年,還有一個共同女兒,平時矛盾看起來也達不到仇恨地步,甚至被殺者可能都不以為意,事發前幾天兩人還為女兒一起過生日。能夠預謀下手已經足夠令人震驚,殺人后還能分尸切碎,令人不寒而栗,畢竟這是一個12年之久的枕邊人,不是雞鴨鵝,
2、杭州殺妻案疑點重重,你怎么看?
的確有疑點,而釋疑的關鍵是證據分尸地點在哪?警方并沒有公布,說是在自家洗手間也都是大家的推測。這個疑點是一定會明確的,如果真的在洗手間進行分尸,那么通過魯米諾反應,一定可以查到血跡殘留,不要說兩噸水,哪怕就是二十噸水也不可能沖刷干凈。如果使用其他隔離物,比如說塑料袋或者充氣泳池,也必然會有相應的證物留下,這些證據都不難查,
第二,處理,涉及到本案的另外一個關鍵:兇器。分尸使用的是什么器具?總不能空手做吧?警方目前尚未披露,如果知道兇手都使用了哪些工具,那么案情也基本清晰了。再者,是否有同伙,也是一大疑點,按照常理推斷,要在一夜時間內完成殺人分尸,之后再用一個白天去銷毀證據一個人很難做到?;蛟S這也是警方目前沒有披露過多細節的一個原因,
以現有的證據,其實是無法給許某定罪的。目前許某只是犯罪嫌疑人,可是他是否有罪,還要看法庭判決,現在警方到底掌握了哪些證據,案件又進行到了哪一步,都還不清楚。不過以現有披露出來的證據,似乎不足以認定許某有罪的,就好像前面所說:洗手間里有沒有發現血跡?如果沒有,如何認定分尸地點在洗手間?另外,使用的兇器是什么?最起碼得有一把染血的刀吧?這些東西都沒有,怎么證明許某殺了人?不過,話說回來,我相信,警方目前不披露案件細節,應該也是有自己的考慮的,讓子彈飛一會。
3、杭州殺妻案,警犬為什么沒有發現?
杭州殺妻案,警犬為什么沒有發現?這個問題,大體上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這種案子,訓練有素的警犬不會發現不了,實際上早就發現了。警方謊稱警犬搜索無果,樓內搜索無果,實際這正是警方的高明之處,這個許某某自己以為籌劃的很周密,警方找不到證據只能不了了之,實際上一開始警方就從許某某的反常言行當中發現了疑點,推斷來女士很可能已經被害,兇手就是枕邊人許某某。
但是為了不打草驚蛇,警方故意忙忙碌碌,對外展示出很不專業,毫無頭緒的樣子,等于給許某某打了一針興奮劑,然后部署力量,在背后加緊工作,并觀察許某某的反映,結果許某某不知是計仍在對外宣稱他那一套不靠譜的邏輯。結果,不聲不響之中,警方發現了許某某住宅中的血跡反應,仔細清洗的痕跡,用水量的問題,以及馬桶拆卸過的痕跡,
后邊通過化糞池,找到了尸體碎片,結合其他證據,鎖定了許某某就是元兇。第二種可能,許某某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在作案現場使用了大量干擾警犬搜索的東西,例如風油精,洗潔精,汽油柴油等有異味的東西,使得警犬無法準確做出判斷,個人認為第一種可能大一些。所以說,無論是警方發布的消息,還是媒體報道,往往是通過真真假假、虛虛實實,使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麻痹,逐步暴露出來,
4、杭州殺妻案中,怎么看出一戶人家一天的用水量是2噸的?
警方要了解這么簡單的問題很容易啊!不一定確定一定是某天用水異常,對比他們家每個月大致用水的數據就可以了呀總之,犯了罪,總會留下痕跡,還是那句老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頭上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做了壞事總是要還的,對吧?我看過一個案子,很有趣:幾個人打劫殺人完了開車逃跑,那車早不壞晚不壞,剛好路過派出所門口突然就趴窩了,怎么也發動不了,由此驚動了警察,被抓個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