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行政策出來后,更多人都需要將自己的外牌車轉為滬牌,下面就來了解一下外牌轉滬牌該怎么操作吧。
一、擁有一張滬牌
第一步也是最直接的一步,需要參加國拍行的拍車牌,擁有一張非營業性客車額度單。當你成功拍中滬牌后,你會收到短信通知,通知你去拍行付款。并且現場是有貸款服務的。
即使自己暫時沒有錢,也應該貸款保住這張額度單,畢竟,讓誰再拍一次滬牌都會非常難受。
二、確認自己車輛的排放標準
現在所有外地轉滬牌的車輛都需要符合國六B的排放標準。如果沒有滿足這個條件,這輛車基本就沒可能上滬牌了。
判斷排放標準可以看這篇文章:怎么判斷車輛排放標準是不是國六
汽車的排放標準每隔一段時間會發生變化,如果自己還沒有滬牌,建議是暫時不要買車,因為什么時候能拍中滬牌沒辦法確定,萬一又出了新的排放標準,那么這輛車很有可能不能上牌,變成一輛廢車。
三、機動車原籍遷出
1)如果外牌行駛證與滬牌額度單名字一致的話,就可以直接在上海辦理退牌,或者是在手機APP交管12123中申請。
進入頁面后,選擇機動車轉籍申請。
進入頁面后,根據要求填寫信息就可以了,申請地填寫“上海”,2到3個工作日就能處理完畢。如果一直都是未處理狀態,可以打電話催辦。
2)如果外牌行駛證與滬牌額度單名字不一致的話,就需要帶上車架證、身份證和行駛證去外牌車輛注冊地車管所辦理,根據當地的政策進行原籍遷出。
四、額度審核和上牌
1)目前可以辦理車牌的地方有三個地方: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車輛管理所一分所:華夏西路2999號 (注意不是哈密路1330號,已經搬遷了)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車輛管理所二分所:沁春路179號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車輛管理所三分所:滬南公路2638號
PS:一分所在外環內,二和三在外環外,如果是開車回原籍辦遷出的話,車牌會被卸掉,然后用臨時牌照回來,但是臨時牌照是不能進上海外環的,就只能去二和三分所辦理。
2)第一次去主要是驗證材料,具體所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
·本人身份證,如滬牌是配偶拍中的,還需要配偶身份證、結婚證,都是原件
·機動車登記證書
·行駛證原件
·交強險保單正本原件
·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
PS:需要車輛所有人到場
3)第二次就是驗證額度和上牌了,還是將下面材料都帶上備用:
·本人身份證,如滬牌是配偶拍中的,還需要配偶身份證、結婚證,都是原件
·如果是外地戶籍,請出示居住證原件
·機動車登記證書
·行駛證原件
·交強險保單正本原件(電子保單打印出來就可以)
·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
·上海市機動車的額度審核單(上次審核的內容,這次去可以領到)
五、選號換牌
二次審核材料后,會收掉你的額度單,然后給你一張用于電腦選號的單子,就可以去隔壁指定的地方選號了。
選號是20選1,隨機出現組合號碼,有三分鐘時間選擇,如果超過時間,就會默認選擇第一個號碼。
整個流程就完成了!然后拿著選好的車牌號去大廳繳費,等待辦理完成后,就可以領取車牌、行駛證和綠本了。
6. 外地人轉上海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按照規定,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四)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辦法》同時規定,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相應獎勵,或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 (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三)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四)按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滿足以上條件者,需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并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由用人單位負責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同時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二)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證明;(三)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或企業納稅完稅證明;(四)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明及相關聘用(勞動)合同證明;(五)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七)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按照規定條件對申辦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持證人員憑《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和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及相關證明辦理遷移落戶手續。持證人員的配偶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不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現有投靠落戶政策辦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