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黨員大會的問題,在付諸表決前應充分討論,延伸資料: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按規定進行黨支部選舉,推薦候選人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選舉代表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討論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法律解析: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討論決定黨支部的重要工作。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第十二條黨支部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討論和決定黨支部的重要工作。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委員出席才能舉行。重要事項提交黨員-1/決定前,一般要經過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
2、黨支部 黨員 大會表決的條件是什么?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第十一條:黨支部黨員-1/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由全體黨員參加,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黨支部黨員 大會的問題,在付諸表決前應充分討論,表決只有在黨員有表決權的半數以上出席時才能進行,在黨員有表決權的半數以上贊成時通過。延伸資料:黨支部黨員 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按規定進行黨支部選舉,推薦候選人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選舉代表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討論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組織和紀律處分;決定其他重要事項。村、社區的重要事項和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必須經過黨支部討論黨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