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天下一区二区三区,少妇精品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日韩高清,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久最新毛片

首頁 > 上海 > 嘉定區 > 上海市地名管理條例 pdf,上海市地名管理辦法

上海市地名管理條例 pdf,上海市地名管理辦法

來源:整理 時間:2022-12-02 21:30:10 編輯:上海生活 手機版

本文目錄一覽

1,上海市地名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地名的統一管理,實現地名的標準化、規范化,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地名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范圍內命名或更改地名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地名是指:  (一)山、河、湖、海、島、礁、沙、灘、岬角、海灣、水道、地形區等各種自然地理實體名稱;  (二)市、區、縣、鄉、鎮、街道等各級行政區域名稱以及以群眾自治組織劃分的居民居住地、村(以下簡稱居民居住地、村)名稱;  (三)工業區、開發區、區片、地片等名稱;  (四)住宅區、集住地、自然鎮、自然村等居民地名稱;  (五)市區道路、城鎮道路、高架道路、公路、高速公路等名稱;  (六)確需命名的綜合性辦公大樓、高層住宅以及其它建筑物名稱;  (七)廣場、機場、鐵路(站、線)、地下鐵道(站、線)、隧道、大中型橋梁、人行和車行立交工程、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航道、海塘、江堤、水閘等市政、交通、水利設施名稱;  (八)農場、林場、牧場、漁場等名稱;  (九)公園、風景游覽區、自然保護區、名勝古跡、紀念地等名稱。第四條 市和區、縣地名委員會(以下稱地名委),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統一管理本轄區的地名工作。第五條 市和區、縣地名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稱地名辦),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同級地名委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本轄區各類地名的命名、更名的申報和審核,頒發《地名使用批準書》,公布標準地名;  (三)定期組織地名調查,收集地名資料,管理地名檔案;  (四)檢查有關部門設置、管理各種地名標志的情況;  (五)組織編纂和出版地名書刊、地名圖,負責審核與地名密切相關的各種出版物;  (六)對社會正確使用標準地名進行宣傳、監督、檢查;  (七)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地名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區、縣地名辦指導。  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對本專業范圍內的地名實施管理。第七條 市和區、縣的地名辦設立本地區地名檔案室,并指定專人負責。地名檔案室在業務上受同級檔案局的指導和監督。  地名檔案管理規定由市地名委員會會同市檔案局制定。第八條 市和區、縣地名委應加強對地名管理工作的領導,對在地名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第二章 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第九條 地名的命名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一)符合城鄉總體規劃要求,反映歷史、文化和地理特征,含義健康,用字規范,有利于團結,經與有關方面協商意見一致;  (二)不用國家領導人的名字命名地名,一般也不用外國地名命名本市地名;  (三)避免使用生僻字;  (四)各類派生地名與主地名統一。第十條 下列地名不應重名,并避免同音(包括同音方言):  (一)本市范圍內的區、縣、鄉、鎮、街道等各級行政區域名稱;  (二)本市范圍內的縣級以上公路、河流和工業區、經濟開發區,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所列的地名;  (三)市區范圍內的道路、區片、住宅區、集住地名稱;  (四)市區范圍內的綜合性辦公大樓、高層住宅以及其它建筑物名稱;  (五)區、縣范圍內的居民居住地、村、自然鎮、住宅區、城鎮道路和鄉村公路與鄉級河流等名稱;  (六)同一范圍內的自然村名稱。第十一條 地名的更名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一)有損于我國領土主權完整和民族尊嚴、妨礙民族團結、含義庸俗和侮辱人民群眾的地名必須更名;  (二)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的地名應予更名。  為保持地名相對穩定,凡不屬前款所列范圍的地名,一般不予更名。第十二條 對于消失的地名,有關部門應向市、區地縣地名辦備案。第三章 地名的申報和審批第十三條 凡涉及鄰省邊界的各類地名以及國家尚未明確行政區劃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由市地名委提出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國務院審批。  鐵路(站、線)、機場的命名和更名,由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征求市地名委意見后,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上海市地名管理辦法

2,上海市地名管理條例2010修正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地名管理,適應城市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地名的命名、使用、標志設置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地名包括:  (一)區、縣、鄉、鎮、街道、村等名稱;  (二)山丘、河流、湖泊、島嶼、礁、沙洲、灘涂、水道等名稱;  (三)開發區、區片、公共綠地、公共廣場、游覽地、農場、圍墾地等名稱;  (四)居住區、集住地、集鎮、自然村等名稱;  (五)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地下鐵道和其他城市軌道交通的站、線,鐵路的站、線,公路,機場,港口,碼頭(含輪渡站),長途客運汽車站,貨運樞紐站等名稱;  (六)海塘、江堤名稱;  (七)建筑物、構筑物名稱;  (八)門弄號。第四條 上海市地名委員會和區、縣地名委員會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審議決定地名工作的重大事項,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地名管理工作。  上海市地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地名辦)和區、縣地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地名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名管理工作,并依照本條例的授權實施行政處罰。區、縣地名辦業務上受市地名辦領導。第五條 市公安部門負責全市的門弄號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市地名辦指導。區、縣公安部門在市公安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門弄號管理工作。  本市有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名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協助市和區、縣地名辦、公安部門監督檢查轄區內的地名工作。第六條 地名管理應當從本市地名的歷史和現狀出發,保持地名的相對穩定,實現地名的標準化、規范化。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第七條 地名的命名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有利于人民團結;  (二)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地理或者經濟特征,與城市規劃所確定的使用功能相適應;  (三)含義健康,符合社會道德風尚;  (四)禁止使用國家領導人的名字;  (五)用字準確規范,避免使用生僻字;  (六)一地一名,名實相符,使用方便;  (七)派生地名與主地名相協調。第八條 村、集鎮、鄉管河流的名稱,在本區、縣范圍內不得重名或者同音。  農場內的同類地名,在本農場范圍內不得重名或者同音。  其他同類地名,在全市范圍內不得重名或者同音。第九條 建筑物應當按照路名編門弄號。門弄號應當按照規定的距離順序編排,相鄰建筑物的間距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當預留備用的門弄號。  門弄號的編排不得無序跳號、同號。第十條 區、縣行政區劃名稱,由市民政部門征求市地名辦意見后向市人民政府申報。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國務院審批。  鄉、鎮行政區劃及街道名稱,由市民政部門征求市地名辦意見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村的名稱,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向區、縣民政部門申報。區、縣民政部門征求區、縣地名辦意見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批。第十一條 跨省、市的河流、湖泊名稱,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求市地名辦意見后向市人民政府申報。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國務院審批。  湖泊和市、區、縣管河流名稱,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向市地名辦申報。市地名辦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鄉管河流名稱,由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向區、縣地名辦申報。區、縣地名辦審核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批。  山丘、島嶼、礁名稱,由區、縣人民政府向市地名辦申報。市地名辦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水道和沙洲、灘涂名稱,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向市地名辦申報。市地名辦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第十二條 市級開發區名稱,由開發區主管部門征求市地名辦意見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區、縣級開發區名稱,由開發區主管部門向區、縣地名辦申報。區、縣地名辦審核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批。  農場名稱,由市農場主管部門向市地名辦申報。市地名辦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圍墾地名稱,由圍墾單位向區、縣地名辦申報。區、縣地名辦審核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批。  市屬公共綠地、公共廣場、游覽地名稱,由主管部門報市地名辦審批。區屬或者縣屬公共綠地、公共廣場、游覽地名稱,由主管部門報區、縣地名辦審批。

上海市地名管理條例2010修正

文章TAG:上海市地名管理條例上海上海市地名

最近更新

主站蜘蛛池模板: 唐山市| 普宁市| 岐山县| 仁化县| 卓资县| 邹平县| 叶城县| 昂仁县| 龙门县| 伊通| 九寨沟县| 辽宁省| 濮阳市| 洪湖市| 隆子县| 改则县| 卓资县| 防城港市| 山阳县| 吴堡县| 吉隆县| 辉县市| 海阳市| 安新县| 景德镇市| 易门县| 田林县| 米脂县| 靖边县| 山丹县| 华安县| 临汾市| 科尔| 屏东市| 龙山县| 如皋市| 乐昌市| 顺义区| 木里| 荣昌县| 宣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