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均需辦理相關居住證件,由其父母持有效的居住證件、務工證明(父母一方有1年或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社會保險項目以市人保部門公布的為準),以及同住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證件,到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就讀。
3.無單位可找街道開證明在滬從事小商販、家政服務的務工者由于沒有掛靠單位,沒有繳納綜保,這部分人員可由街道居委、鄉鎮村委開具的相關證明來代替。
7. 上海積分120分是否還有必要落戶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辦常住戶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8. 上海積分120分就能落戶嗎?
1、子女入學&參與中高考:(1)學前教育:持《上海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隨遷子女可有條件進入公辦幼兒園就讀。(2)義務教育:持《上海居住證》人員隨遷子女可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3)高中階段教育:持《上海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隨遷子女可在上海考高中。(4)持《上海居住證》人員未達到標準分值隨遷子女可考上海中專、職校、技校。(5)高等教育階段:持《上海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隨遷子女并具有上海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可在上海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常高考)。(6)持《上海居住證》人員具有上海中等職業教育(中專、職校、技校)完整學習經歷的參加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專科層次)。
2、配偶、子女也可以參加醫保: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18周歲以下同住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配偶,且無醫療保障的人員可以參加上海城鄉居民醫保。
3、房產稅退稅:(1)長期居住證持證滿3年及以上者,買房可免征個人住房房產稅(2)持《上海居住證》且達到120積分者,買房可免征收個人住房房產稅(3)對于持《上海居住證》未滿3年且未達到120積分的購房者,如果購房則需要按照規定先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等持《上海居住證》滿3年或者3年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則可退還持證期間已繳納的個人住房房產稅。
4、轉為上海戶口:官方居轉戶的政策中對積分沒有要求。但是先積滿120分,也是一個資質條件證明,為了適量調控,從2016年底開始一些區申辦居轉戶時要求提供120積分通知單,“徐匯”、“普陀”、“嘉定”、“寶山”、“松江”都有出現過這種情況。建議先積滿120分,會成為優勢條件。
5、證照辦理: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
6、基本公共衛生: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享受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7、其他: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職業資格考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參與評選等
9. 上海積分達到120分都能落戶嗎
可以
2013年7月1日上海市實行居住證積分管理后,申請領取上海市居住證并且居住證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且兒女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可遞交材料領取未成年人醫保卡。
準備材料
1.上海居住證積分登記表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
3.身份證原件。
4.小孩出生證明。
5.小孩戶口本。
辦理地點
1.居住證所在地社區事務服務中心。
10. 上海已經滿120分積分可以落戶嘛
1、來滬人員至現居住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網上注冊,并至單位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單位信息。
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申請人進行網上注冊,并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申請人后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提示:為保證居住證數據傳送,申請人領取《上海市居住證》3個工作日后,用人單位再為其網上注冊創建積分賬號。
6、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并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7、單位將積分申請材料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并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以學歷申請積分的,需進行教育經歷的核實,隨后進入審核程序。
10、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核定完成后,將通過短信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根據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或自行網上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