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年,t.施旺進一步豐富了它,提出動物和植物的細胞作為一個整體在結構上是相似的,細胞是生物體的功能單位,施旺在總結了他所有的研究成果后,指出細胞是所有動物共同的結構特征,細胞學說由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和動物學家施旺(施萬)于1838年至1839年提出,直到1858年才趨于完善,施萊登和施旺)的細胞理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細胞是有機體。
細胞學說由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和動物學家施旺(施萬)于1838年至1839年提出,直到1858年才趨于完善。這是一種關于生物組成的理論。其主要內容如下:1 .細胞是有機體,所有的動物和植物都是由單細胞發育而成的,即有機體是由細胞和細胞的產物組成的;所有細胞在結構和組成上基本相似;從現有細胞中分裂出新的細胞;生物疾病是由細胞功能失調引起的。5.細胞是生物體結構和功能的基本單位。6.生物體通過細胞的活動反映其功能。7.一個細胞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單位,它有自己的生命,在其他細胞組成的整體的生命中起作用。舊細胞可以產生新細胞。細胞理論的生物學意義在于,細胞理論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一性和在進化上的共同下降性。這一理論的建立有力地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為辯證唯物主義提供了重要的自然科學基礎。恩格斯稱贊細胞理論是19世紀最重要的發現之一。
施旺在總結了他所有的研究成果后,指出細胞是所有動物共同的結構特征。動物和植物的結構是統一的。他認為動物和植物都是由細胞組成的,細胞是生物體結構的共同特征。同時,他還用物理學的一些觀點解釋了生命的現象。他提出了“生物是通過細胞分化發展起來的”這一有價值的觀點。雖然施旺的細胞理論中有些概念還很模糊,甚至有些觀點是錯誤的,但他的理論主流是正確的、積極的,不完善甚至錯誤的地方還需要研究、修改和完善。
3、19世紀40年代,德國科學家 施旺和施萊登提出了什么1938年,德國生物學家施萊登(M.J. Schleiden)總結了細胞學說的主要論點,提出植物是由細胞組成的,并指出植物胚胎來源于單個細胞。次年,t .施旺進一步豐富了它,提出動物和植物的細胞作為一個整體在結構上是相似的,細胞是生物體的功能單位,這兩位德國學者明確定義了細胞及其功能,宣告了細胞理論基本原理的建立,有力地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施萊登和施旺)的細胞理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細胞是有機體,所有的動物和植物都是由細胞發育而來,由細胞和細胞產物組成。動物和植物的結構非常一致,(2)每個細胞作為相對獨立的基本單位,不僅有自己的生命,而且與其他細胞和諧地組裝在一起,形成一個整體生命,按照一個共同的規律發展,有共同的生命過程。(3)舊細胞可以產生新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