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專畢業滿5年,大專畢業滿3年,本科畢業滿1年,或碩士畢業經考核合格者,可報考助理工程師職稱;2.大專或本科畢業并從事助理工作4年以上(含5年)者工程師或碩士畢業并從事助理工作2年以上者工程師或通過博士學位考核者可報考中級工程師職稱;3.本科或碩士畢業并工作5年以上,或博士畢業并工作過工程師職稱,可報考高級職位;4.本科、碩士、博士及高級工程師資格,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及崗位要求: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及崗位要求: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中專畢業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文化程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崗位。《教師法》第十六條:國家實行教師職務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高級 工程師 職稱 評定 條件1。中專畢業滿5年,大專畢業滿3年,本科畢業滿1年,或碩士畢業經考核合格者,可報考助理工程師職稱;2.大專或本科畢業并從事助理工作4年以上(含5年)者工程師或碩士畢業并從事助理工作2年以上者工程師或通過博士學位考核者可報考中級工程師職稱;3.本科或碩士畢業并工作5年以上,或博士畢業并工作過工程師職稱,可報考高級職位;4.本科、碩士、博士及高級工程師資格,受聘高級工程師崗位5年以上(含5年),可申請教授級高級工程師;5.本科畢業滿5年(含從事經濟工作滿3年),或碩士畢業滿3年(含從事經濟工作滿2年),或博士畢業滿2年(含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均可報考高級經濟師-0。